川农函〔2022〕372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建立有力有序有效的农业机械化生产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农忙期间农机作业顺利进行,努力减轻灾害影响和损失,我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四川省农机作业防灾救灾应急工作预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3日
四川省农机作业防灾救灾应急工作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新冠疫情防控和稳粮保供决策部署,打通影响机手通行、农机及配件调运、农机下田作业和农机作业用油供应等堵点卡点,提高农业机械防灾救灾能力和灾害条件下农业机械生产组织调度,有力处置各类应急情况,确保粮食丰收到手、颗粒归仓,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情况
在重要农时大规模农机作业期间,已经或可能发生以下情形,导致出现农机装备供需短缺,严重影响农业生产进度,影响粮食稳产保供,根据需要开展农机防灾救灾应急工作:
(一)大范围地区出现集中降雨或连阴雨天气,导致农机进地作业困难,或出现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造成农作物大面积倒伏时;
(二)大范围地区受干旱、洪涝、严重冻害以及农作物病虫害等灾害严重影响,急需组织农机跨区域作业参与防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三)突发疫情、地震等公共事件,对一定区域实行封闭管控条件下,该区域机具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外地机具调入困难;或出现机手通行、农机及配件调运、农机下田作业和农机作业用油供应等堵点卡点情况;
(四)其他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农机作业的情况。
二、做好应急准备
(一)建立常态化机制。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以“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完善制定农机作业防灾救灾应急工作预案,成立工作专班,细化防灾救灾措施,加强与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气象、石油石化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相关部门专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合力应对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工作。农业农村厅组建农机作业防灾救灾应急工作专班(见附件1),研究解决全省农机作业防灾救灾应急工作,指导各地抓好工作落实。
(二)摸清农机家底。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乡镇组织人员进村入户,逐村逐户摸清本地防灾救灾各类应急机具装备保有情况,分主体、分区域、分作物、分环节、分灾种做好机具登记造册,建立县级机具调度台账,报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市(州)汇总台账。
三、组建应急队伍
(一)组建乡镇应急小分队。坚持区域临近、规模匹配、对接精准、反应快速的原则,建立乡村农机作业应急快反小分队。每个村确定一名熟悉本村农业生产情况的村“两委”干部或农机合作社理事长或农机大户作为小分队的负责人,负责收集、调度、解决本村作业供需对接、机具需求缺口、防灾救灾等具体工作,确保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对接精准,行动迅速。
(二)组建县级农机作业服务队。各县(市、区)要依托农机服务组织建立区域性应急农机作业服务队,在人员构成上,依托农机合作社或农机大户,明确具体牵头人,吸纳讲大局、技能精、意识强、态度好的机手作为队员。为确保在各种灾害天气下都有一支调得动、用得上的农机作业应急队伍,产粮大县原则上1个乡镇配1个应急农机作业服务队,非产粮大县原则上每3个乡镇至少配1个应急农机作业服务队。在组织形式上,按照“平时作业、战时应急”的方式,平时正常开展作业服务,当有应急防灾救灾作业任务时听从指挥参与应急作业;如果队员流动到其他区域,则就近参与当地农作物生产应急作业。鼓励市(州)组建农机作业服务突击队。
四、精准对接供需
(一)完善供需对接平台。充分发挥省级农机社会化服务平台作用,各市(州)要主动将机具调度台账、乡镇快反应急小分队、县(市、区)农机作业服务队等信息主动上传服务平台,免费支持以县(市、区)为单位上传发布农机作业需求信息。各地农机推广部门要转变作风,创新推广形式,采取微信、腾讯QQ等形式建立农机作业供需对接“朋友圈”,加强机具供需对接引导,确保提供供需信息真实有效。设立并公布联系电话,增加作业进度和机具需求情况发布频次,协调解决支援机队和机手反映的问题,促进有序流动,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稳定,避免出现机具扎堆、机手无活可干的情况。紧盯“小散偏”地块机械化作业需求,有机可用、应种尽种、应收尽收。
(二)强化市(州)统筹调度。各市(州)可根据农忙期间本地作业机具自我保障的情况,按自我保障充足、紧平衡和缺口较大三类情况进行研判指导、统筹调度。要重点关注作业机具缺口较大的区域,有序引导外地机具开展跨区作业服务,协调解决机手跨区作业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本地机具供给充分,能够有效满足作业需求的,要服从大局,积极响应跨区调配机具请求。
五、打通绿色通道
(一)要主动协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部门细致梳理当前已经或可能影响农机作业的堵点卡点,及早明确打通堵点卡点的工作措施,并下发传达至各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防疫检查点、跨区作业接待站等必经点位,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作物生产有关要求。
(二)在已经启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地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协助联合收割机及其零配件的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各地对载有农机作业零配件的服务车辆及农机维修服务人员应按上述措施同等对待。
(三)各地要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查点设立农机作业绿色通道,力争最优先查验、最优先放行,对农机手和承运司机等相关人员核酸抗原检测实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对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测量正常的农机作业人员,允许农机通行和下田作业。对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抗原”的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和作业;同时实行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对跨区作业人员实施管控措施。确保农机手返乡作业、农机跨区转移、农机下田、农机及零配件调运顺畅。做好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发放工作,落实免费通行政策。
六、启动应急响应
(一)县域发生较大机具供需缺口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立即组织乡镇确认当前用机需求数量,报请地方政府和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协助解决,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及网络等发布用机需求信息和配套支持措施。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接报后,要立即会商,必要时跨区组织调度机具支援抢收。组织调度期间,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应增加频次发布机具到位情况和农机作业进度,避免过度调机扎堆造成机具资源浪费。
(二)发生大面积倒伏或机具进地困难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田间开展指导,引导农户机手选择适宜时机开展农机作业,帮助机手掌握倒伏作物收获或应急作业技能,努力将收获损失降到最低。如果倒伏或泥泞情况严重,及时组织本地有能力的企业和农机维修点,抓紧对现有机具进行改装调整。针对地块泥泞轮式机具难以进地的情况,组织排灌机械开展排水作业,协调调度当地及邻近市县履带式收割机进地作业。
(三)发生拦截收割机等冲突事件
接到拦截收割机等突发情况的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向发生地农业农村部门反映。发生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派出人员赶赴现场,依据《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进行处置。冲突情况严重的,立即协调公安部门赴现场依法依规处置。妥善安排被拦截农机作业人员和机具正常转移,帮助农户协调其他机具进行机收作业服务,确保不误农户适期机收、不误机具跨区转移。
(四)发生人员伤亡的农机安全事故
接到人员伤亡的农机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和各级《农业机械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启动事故处置应急响应,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通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迅速组织开展救援,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客观准确开展事故责任认定,必要时及时协调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处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报送农机事故情况及调查处理情况。
七、落实保障措施
(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对接中石油四川公司、中石化四川分公司各销售分支机构,落实为机手优质提供用油服务,优先足量保障农机作业用油需求,优惠农机用油供应,鼓励开展送油进村到田服务。协调气象部门开展气象预报预警服务,适时发布农机作业适宜指数,方便机手安排作业时间。要综合考虑交通便利、作业地块集中、基础设施条件等因素,在有条件的乡镇提前选定跨区作业机具集中停靠点和相对独立的机手居住场所,为跨区作业闭环管理提供防疫、餐饮、住宿以及通行、加油、维修等便利条件,报请地方政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保障工作。
(二)要开通并向社会公布农机作业服务热线电话(省级公开服务热线电话见附件2),同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要安排专人接听群众来电,畅通“接诉即办、个案协调”工作渠道,农机作业高峰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对种粮农户、作业机手反映的困难问题做好记录,立即协调尽快解决。与地方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和疫情防控咨询电话加强工作协同配合,接到农机作业人员反映问题情况第一时间予以解答解决。
八、宣传表扬及扶持激励
向广大农机手特别是跨区农机手宣传防疫政策及各项保障措施,提示机手关注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开展作业对接、做好个人防护。动员机手提供优质作业服务,鼓励机手力所能及地参加应急作业。
对应急抗灾救灾合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支援作业中的好人好事和感人事迹等正面典型,要通过省级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对参与农机作业防灾救灾、表现突出的农机服务组织和个人,各地要广泛宣传、通报表扬,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参与实施相关涉农项目。
附件:1.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机作业防灾救灾省级工作专班
2.四川省农机作业服务热线电话
附件1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机作业防灾救灾省级工作专班
组长:伍修强 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杨建国 农业机械化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成员:李和平 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站长
周杉 省农业机械监理站站长
尹显智 省机电排灌管理总站站长
张小军 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谭平 农业机械化处副处长
邓林霞 农业机械化处副处长
彭兰 农业机械化处副处长
张晓玲 农业机械化处二级调研员
肖小川 农业机械化处二级调研员
附件2
四川省农机作业服务热线电话
省级农机作业服务热线电话:
028-85505975;
028-85505973。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2/6/20/bf2198e616ac483ebecf999f933c83f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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