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津农委〔202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进场交易,市农业农村委于近日组织举办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宣讲会。市农业农村委合作经济处、市农交所有关同志,涉农区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负责人、部分乡村振兴示范村书记以及投资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宣讲会上,合作经济处有关同志解读了我市出台的《指导意见》,强调鼓励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盘活利用工作;市农交所有关同志对盘活利用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进行了详细讲解和流程展示;优秀企业代表介绍了蓟州区官庄镇西大佛塔村盘活利用项目,进行了经验交流。现场问答环节,就参会人员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解答和交流。
合作经济处负责同志对我市下一步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将分步在全市面上推开此项工作,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和发展壮大集体,推动我市“三美四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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