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发〔2022〕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林草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
《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省政府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2/1/17/aeef476e2e5c4aa295071e1e0027048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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