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激活发展潜力,按照农村集体经济股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高新区社治局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区社会治理局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邀请上级主管部门针对“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工作,对辖区内各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性培训。“三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按照上级要求,以问题为导向,限期自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能够落实到位,顺利开展。
二是督导整改,确保合规。联合区纪检监察工委、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三资”管理督导检查小组,认真学习和梳理了市纪委监委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于2022年6月对街道自行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检查重点针对市纪委监委检查过程中反馈我区的7项个性问题,做到逐一整改销项。其中,集体“三资”台账登记不规范、资产资源权属划分不准确、资产资源归类较随意、未对资产估值、资产资源估值缺乏科学性等5项个性问题已经按照规定整改完毕。资产资源未获得有效利用、因政策变化导致集体产业停滞等问题,2项个性问题无法力行力改,街道办事处已针对其进行了情况说明,同时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将问题整改。另外,督导检查小组对提出的9个共性问题进行深度挖掘,力求自己发现、自行改正。目前已完成了建立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资产盘点、规范“三资”处置、规范村级财务等整改措施。
三是健全监督,保证民主。由区级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共同督导,各村(社区)严格落实“三资”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并按照规定设立民主理财小组,让村民参与到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同时,对村(居)监委会、民主理财小组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财务检查和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此外,财务人员完成每月账目核查后,立即在村务公开栏进行财务公示,让群众知晓,受群众监督,保障村民享有集体经济管理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2/8/1/d197b35a1a1c438b824d11a9a0d418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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