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6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部门预算及2021—2023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函》(桂财预函〔2021〕109号),按照有关财政预算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现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2月2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2021年度补助市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提出全区农业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区远洋渔业和渔政渔港,参与国家渔业维权护渔。
(七)监督管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广西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区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广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监督管理全区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广西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审批、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广西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指导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桂项目。
(十五)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及自治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职责分工。
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农业农村厅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农业农村厅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2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设置为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与改革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科技教育处(自治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畜牧与饲料处、兽医处(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渔业处、渔政渔港监督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办秘书处、农办综合处等23个职能处室,另设立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及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各1个。
(二)厅属预算单位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0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桂政函〔2020〕163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共有直属单位4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厅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4个,厅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8个。行政单位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本级。厅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植保站(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公益一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渔港监督局(公益一类)、中国渔政广西壮族自治区支队(公益一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澫渔港监督站(公益一类)、广西自治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公益一类)。厅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广西农业干部学校(公益二类)、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益二类)、广西百色农业学校(公益二类)、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公益二类)、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公益二类)、广西农牧工程学校(公益二类,由原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更名)、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公益二类)、广西梧州农业学校(公益二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果技术指导站(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站(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蜂指导站(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技术培训中心(公益二类)、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种畜场(公益二类)、广西壮族自治区百朋种畜场(公益二类)、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引育种中心(公益一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渔业基地管理中心(公益一类)、广西水产畜牧学校(公益二类)、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种畜场(公益二类)、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公益二类)、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益二类,新设立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编制情况。
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4407名,其中:行政编制数196名,事业编制数2983名(全额编制2673名,差额编制310名),自治区纪委派驻编制8名,机关后勤中心控制数134名,非实名编制数1086名。编制数变动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单位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厅实有人数6818人,比上年增加182人,增加2.74%。其中:在职人员2816人(行政620人,事业2196人),占41.3%;离退休人员2244人(离休33人,退休2211人),占32.91%;机关后勤控制数控制数内新聘人员16人,占0.23%;非实名编制内实有人数725人,占10.63%;“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1名,占0.01%;编外在职人员实有人数1016人,占14.9%。
1.在职人员情况。在职人员2816人中,其中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和机关服务中心在职实有人数620人(正厅2人,副厅11人,正处85人,副处99人,正科236人,副科90人,科员及以下97人),占在职人员22.02%;事业编制内在职人员实有人数2196人(副厅2人,正处29人,副处491人,正科879人,副科172人,科员及以下242人),占在职人员77.98%。。
2.离退休人员情况。离退休人员2244人,其中离休人员33人,占离退休人员1.47%;退休2211人,占离退休人员98.53%。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185258.51万元,同比增加29274.13万元,增长18.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教育经费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厅属院校扩大招生规模,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职晋档提资等。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教育收费)、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85258.51万元,同比增加29274.13万元,增长18.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教育经费比上年有较大增加,厅属院校扩大招生规模使得教育收费收入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职晋档提资等。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817.5万元,同比增加23415.63万元,增加17.82%,占比83.57%,其中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17821.65万元,中央补助经费拨款35821.93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173.9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为0万元。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全部为教育收费安排的资金)18156万元,同比增加5310.95万元,增加41.35%,占比9.8%。
(五)事业收入770.53万元,同比增加769.53万元,占比0.42%。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45.67万元,同比减少1363.22万元,下降52.25%,占比0.67%。
(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安排0万元。
(九)其他收入6584.39万元,同比减少530.43万元,下降7.46%,占比3.55%。
(十)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684.42万元,同比增加1743.67万元,增长89.85%,占比1.99%。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85258.51万元,同比增加29274.13万元,增长18.77%,其中:基本支出52200.67万元,项目支出133057.8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教育经费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厅属院校扩大招生规模,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职晋档提资等。其中:
(一)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205类教育支出88290.19万元,同比增加21848.33万元,增长32.88%,占支出总预算47.66%。
(1)205类03款02项“中等职业教育”45303.32万元。用于厅属8所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教学设施设备购置、学校正常运行经费等。
(2)205类03款05项“高等职业教育”40151.77万元。用于厅属单位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教学设施设备购置、学校正常运行经费等。
(3)205类05款01项“广播电视学校”516.02万元。用于厅属单位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教学设施设备购置,学校正常运行经费等。
(4)205类08款03项“培训支出”1414.5万元。用于厅属单位举办的农业系统各类人员的业务培训支出。
(5)205类08款99项“其他进修及培训”904.58万元。用于实施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及厅属单位自治区农业干部学校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学校正常运行经费等。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3.72万元,同比增加516.04万元,增长6.67%,占支出总预算4.45%。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1013.02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厅机关服务中心及14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2)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1689.46万元。用于厅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00.84万元。用于厅机关、厅属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50.4万元。用于厅机关、厅属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162.95万元,同比增加300.53万元,增长16.14%,占支出总预算1.17%。
(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647.25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厅机关服务中心及14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1290.11万元。用于厅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25.59万元。用于厅属非驻邕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4.213类农林水支出83776.02万元,同比增加6899.33万元,增长8.97%,占支出总预算45.22%。
(1)213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农业)”9876.61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及14个厅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按标准发放的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213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3832.66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及14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的管理、运行保障支出。
(3)213类01款03项“机关服务(农业)”1365.75万元。用于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人员支出和管理、运行保障支出。
(4)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农业)”17594.27万元。用于厅属事业单位维持正常运转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信息化维护等。
(5)213类01款06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9963.93万元。用于农业新品种试验、新技术示范推广、宣传,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6)213类01款08项“病虫害控制”17347.06万元。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7)213类01款09项“农产品质量安全”2593.77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检测、认证、监督、标准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8)213类01款10项“执法监管”2084.3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执法监督、农资监管与打假、兽医医政药政管理、畜牧业和渔业行业执法等方面的支出。
(9)213类01款11项“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879.8万元。用于农业信息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等方面的支出。
(10)213类01款12项“行业业务管理”1937.27万元。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审计监督、项目管理等农业行业管理方面的支出。
(11)213类01款14项“对外交流与合作”6197.39万元。用于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对外联络、举办展会、招商宣传、外资项目还贷等方面的支出。
(12)213类01款19项“防灾救灾”9万元。用于渔业生产损失救助补助。
(13)213类01款22项“农业生产发展”4.5万元。用于渔业休渔期支出。
(14)213类01款26项“农村社会事业”290万元。用于信息进村入户等农村公益事业的支出。
(15)213类01款35项“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95.7万元。用于渔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16)213类01款99项“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128.93万元。用于农业信息化建设、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团、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补助等方面支出。
(17)213类99款99项“其他农林水支出”475万元。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前期建设规划等。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775.63万元,同比增加324.6万元,增长13.24%,占支出总预算1.5%。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775.63万元。用于厅机关、厅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52200.67万元,同比增加3145.75万元,增长6.41%,占支出总预算28.18%。
(1)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41537.3万元,同比增加3664.15万元,增长9.67%,占基本支出预算79.5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6453.54万元,同比增加3501.16万元,增长10.62%,占基本支出预算69.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083.76万元,同比增加162.99万元,增长3.31%,占基本支出预算9.74%。
(2)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663.37万元,同比减少518.4万元,下降4.64%,占基本支出预算20.43%。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133057.84万元,同比增加26128.38万元,增长24.43%。占支出总预算71.82%,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9579.26万元,同比增加4954.5万元,增长20.12%,占项目支出预算22.23%。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8599.8万元,同比增加15522.75万元,增长29.25%,占项目支出预算51.55%。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294.85万元,同比增加1225.11万元,增长30.1%,占项目支出预算3.98%。
(4)资本性支出27616.93万元,同比增加6773.02万元,增长32.49%,占项目支出预算20.76%。
(5)对企业补助预算1967万元,同比减少1172万元,下降37.34%,占项目支出预算1.4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817.5万元,同比增加23415.63万元,增长17.82%;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包括: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17821.65万元、中央补助经费拨款35821.93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173.9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361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5.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9.7万元、农林水支出797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50.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54817.5万元,同比增加23415.63万元,增长17.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教育经费比上年有较大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职晋档提资等。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205类科目教育支出63611.42万元,同比增加16895.54万元,增长36.17%,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09%。
(1)205类03款02项“中等职业教育”37927.57万元。用于厅属8所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教学设施设备购置、学校正常运行经费等。
(2)205类03款05项“高等职业教育”22968.15万元。用于厅属单位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教学设施设备购置、学校正常运行经费等。
(3)205类05款01项“广播电视学校”414.57万元。用于厅属单位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教学设施设备购置,学校正常运行经费等。
(4)205类08款03项“培训支出”1414.5万元。用于厅属单位举办的农业系统各类人员的业务培训支出。
(5)205类08款99项“其他进修及培训”886.63万元。用于实施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及厅属单位自治区农业干部学校教育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学校正常运行经费等。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5.02万元,同比增加608.68万元,增长9.94%,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5%。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1013.02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厅机关服务中心及14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2)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806.06万元。用于厅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67.14万元。用于厅机关、厅属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48.8万元。用于厅机关、厅属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009.7万元,同比增加296.23万元,增长17.29%,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
(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647.25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厅机关服务中心及14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1166.02万元。用于厅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196.43万元。用于厅属非驻邕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4.213类农林水支出79711万元,同比增加5905.91万元,增长8%,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1.49%。
(1)213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农业)”9876.61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及14个厅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按标准发放的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213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3722.26万元。用于厅机关本级及14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管理、运转保障支出。
(3)213类01款03项“机关服务(农业)”1335.75万元。用于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人员支出和管理、运行保障支出。
(4)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农业)”14951.2万元。用于厅属事业单位维持正常运转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信息化维护等。
(5)213类01款06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9476.13万元。用于农业新品种试验、新技术示范推广、宣传,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6)213类01款08项“病虫害控制”17347.06万元。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7)213类01款09项“农产品质量安全”2573.77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检测、认证、监督、标准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8)213类01款10项“执法监管”1831.6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执法监督、农资监管与打假、兽医医政药政管理、畜牧业和渔业行业执法等方面的支出。
(9)213类01款11项“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879.8万元。用于农业信息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等方面的支出。
(10)213类01款12项“行业业务管理”1937.2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审计监督、项目管理等农业行业管理方面的支出。
(11)213类01款14项“对外交流与合作”6190.39万元。用于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对外联络、举办展会、招商宣传、外资项目还贷等方面的支出。
(12)213类01款22项“农业生产发展”4.5万元。用于渔业休渔期支出。
(13)213类01款26项“农村社会事业”290万元。用于信息进村入户等农村公益事业的支出。
(14)213类01款35项“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95.7万元。用于渔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15)213类01款99项“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098.93万元。用于农业信息化建设、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团、直属国有困难企业补助等方面支出。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750.36万元,同比增加323.97万元,增长13.35%,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77%。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750.36万元。用于厅机关、厅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1.基本支出48296.77万元,同比增加2901.3万元,增长6.39%,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1.2%.
(1)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39151.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07%,同比增加3611.4万元,增长10.1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184.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85%,同比增加3487.29万元,增长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967.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2%,同比增加124.11万元,增长3.23%。
(2)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14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93%,同比减少710.1万元,下降7.2%。
2.项目支出106520.73万元,同比增加20514.33万元,增长23.85%,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8.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296.77万元,同比增加2901.3万元,增长6.39%。其中:
(一)人员经费情况。
人员经费3915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0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情况。
公用经费91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9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1317.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71.02万元,公务接待费173.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62.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1.4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32.02万元,比2020年增加70.23万元,同比增长9.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厅属部分单位公务用车达到配备更新条件,配备更新计划由自治区相关部门审批后编入部门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11.02万元,同比减少11.11万元,下降5%,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预算。
2.公务接待费111.12万元,同比减少5.85万元,下降5%,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费143万元,同比增加106.5万元,增长291.7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厅属单位2021年公务用车达到相关条件集中配备更新,经自治区相关部门审批后,按规定编入部门预算。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6.88万元,同比减少19.31万元,下降5%,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农业农村厅本级及厅属单位1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000.57万元,同比减少96.83万元,下降8.82%,主要原因是按照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61756.85 万元,同比增加14910.92万元,增长31.83%。政府集中采购预算5038.08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16%;分散采购预算56718.77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1.84%。
1.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450.9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7.89%,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151.0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24%,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274.0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44%,上年结余收入安排880.8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43%。
2.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类。一是集中采购5038.0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747.6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290.44万元。二是分散采购56718.77万元,全部为服务类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情况。我厅车辆编制数为145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1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轿车47辆,经济型车9辆,旅行越野车34辆。
2.新增“三项资产”情况。2021年新增“三项资产”预算1110万元,主要是房屋类基础设施建设、10万以上设备购置等。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厅2021年部门预算共有151个项目纳入绩效管理的范围,其中厅本级项目123个,预算资金117113.14万元;补助市县项目28个,预算资金133300万元,补助市县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经费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1至表9—81、表10—1至表10—28)。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80330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