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6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191号)文件要求,对评分靠前的3个市确定为拟激励市(原则上基本农田面积400万亩以上市不少于2个),同时对综合排名提升最多的1个市进行激励。日前,我厅对各设区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了评价,综合评分前3名分别为:河池市、柳州市、梧州市,综合排名提升最多为防城港市,拟对上述4个设区市进行激励。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从2021年3月14日至2021年3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书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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