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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营口市召开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2-08-03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强化水上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伏季休渔秩序,严厉打击“三无”船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7月25日,营口市召开了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姜庆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高洪涛主持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涵斌就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明确了清理取缔范围。依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通告、五部委印发的“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以及营口市“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对“具有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等情形,在水上航行、停泊、作业的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以及其他按照船舶管理的水上移动或漂浮设施、装置”进行清理取缔。

  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一要开展陆地排查。对辖区内可能停放“三无”船舶的地点,要组织逐村逐户排查,排查出的“三无”船舶,要全部远离河海水域,统一编号,集中看管,严防回流水上航行、停泊和作业。二要开展水上巡查。对所有海域、河流、港口、码头自然停泊点,特别是隐蔽性强的河海沟岔要实施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三无”船舶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各县(市)区政府要设立指定的停放点,接收查获、抓扣及各部门移交的“三无”船舶。三要狠抓源头管理。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非法销售、购置“三无”船舶等行为进行检查。要加强对船舶修造点销售点的监管,掌握船舶去向,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予以查封,杜绝“三无”船舶流通。四要从快从严处罚。对查扣的“三无”船舶要迅速组织甄别鉴定,根据其违法行为从快从严进行立案处罚。

  会议要求。一要组建工作专班。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市长、营口海事局、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清理取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海防办。二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交通、海事、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海警等部门要加强执法协作,联合作战。专项行动由市海防办牵头,认定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三要强化督导问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周报告制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督察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清理取缔工作推进不力,包庇众人等违法行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维护水上秩序、确保水上安全是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护航党的二十大,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的一项政治要求。党中央提出“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省委专门强调要加强渔船海港综合管控,其中也包括对“三无”船舶整治管控、清理取缔的要求。因此要确保水上安全、海上安全,涉水涉渔领域不能出现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交上满意答卷。

  二要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专项行动要做到“三到位”。第一,排查要到位。排查工作以县区政府为主,要强化部署、细化措施,签字背书,逐级上报排查情况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村作为基层组织要严格落实责任,以村、街道为单位进行定向排查;根据船舶动向进行流动追查,摸清底数,建立清单。第二,管控要到位。排查出来的船舶要进行管控,坚决防止回流海上。专项行动小组成员单位都有管控责任,对管控的船舶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认定,确为“三无”船舶的要进行扣押。第三,打击要到位。各部门发现的“三无”船舶要按规定进行处置,严禁推诿扯皮。发现的涉渔“三无”船舶要按照《营口市关于严厉打击涉海渔船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进行严厉打击,从重处罚。

  三要全力以赴,压实各方责任。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对标市里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责任落实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第二,靠前督导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作用,要督导指导、跟进关注,深入一线,落实责任。第三,全力投入状态。各县(市)区要统筹做好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工作,拿出做好减存控增的状态,拿出做好二十大安保维稳的状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把工作做实、做细、管控到位,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清理取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在分会场参会。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qsnyxxlb/202208/t20220803_4645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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