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农牧局、卫生健康委,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导则》有关要求和重点地区春耕生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视频调度会商会精神,在统筹疫情防控的同时,抓好春季农牧业生产,稳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不得层层加码。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要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确保农牧业正常生产秩序,不得限制农民下田、农资下摆。对发生疫情的防范区、管控区和封控区,要严格对照《导则》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不得层层加码,因地制宜做到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两不误,确保地有人种、田有人管。
二、不得撂荒耕地。各地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农牧业生产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要引导农民提早做好整地待播,遴选一批有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一旦发生疫情,要确保能提供及时的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坚决避免出现耕地撂荒。
三、不得贻误农时。各地要组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农牧业生产工作专班,协调解决疫情对农牧业生产的影响,确保各类农资、农产品运输通畅,农户、农机正常下田作业,不出现重要生产物资断供甚至生产停摆等情况,切实保障春播进度不滞后,农牧业生产全程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四、不得前紧后松。要打好持久战,全生育期、全年度不放松,坚持从种到收、从田管到销售,从接羔保育到出栏上市,全过程参照《导则》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和措施,切实做到不误农时抓农业生产,接羔育幼抗疫保畜。要抓好全年“菜篮子”生产,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促进蔬菜等农产品流通顺畅。
五、不得拖延问题解决。各地要公布热线电话,建立并保持便捷、通畅的疫情影响农业生产问题反映渠道。属地收到情况要第一时间启动协调解决机制,本级没有权限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跟进解决情况,及时给予答复。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尽量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避免引发、激化矛盾。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热线电话:0471-12316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2年4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zt/yzgxzl/202204/t20220425_2045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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