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按照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署要求,7月27日,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派出执法车辆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辖区内的2家农资经营店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详细检查了农资经营店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查看了销售的农药、肥料的包装标识标签、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等信息,通过农业执法通核查农药、肥料真伪。同时还重点检查了农资库房货品存放情况、农药、肥料进销货台账记录以及进货渠道,并对生产商行业资质进行了追根溯源。
通过核查发现,2家农资经营店手续齐全、运作规范、现场未发现有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肥料销售。
通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了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从源头遏制了劣质农药产品流入市场,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买到质量安全、使用放心的农药产品,全力保障农民农业生产用药安全。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hhht/202207/t20220729_2095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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