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下午,湖南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示范项目现场推广会议在新晃召开。
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项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打好我省“净土保卫战”的现实需要。我省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是开全国之先河。2021年,中央财政在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中专门给予了湖南奖励。
2021年12月,新晃与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签订合作协议,成为湖南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首投项目县。该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在生态环境改善、产业协同配套、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环境治理、绿色发展和产业调整,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新晃投资1.25亿元和8000万元,分别开展废弃矸石矿区及周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及建筑垃圾再利用项目。目前,该县晃州镇洞坡村正在开展荒山整治,建立机耕道,将低产地升级成为了高产的连片玉米地,60多亩“坡改梯”玉米丰收在望。晃州镇杨家桥村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预计9月底完成治理。
“新晃将耕地整治和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相结合,通过‘肥瘦搭配’,实现了项目收益的平衡,完成矿山治理,是一个很好探索。”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庄大力说,土壤污染防治基金要从新晃这块“试验田”出发,不断总结,加大探索,把基金打造成为帮助地方政府解决环境治理问题的平台。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对新晃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要多给予关心支持,让首批项目起到示范作用。并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推广,不断完善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项目建设。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考察了洞坡村耕地开发和杨家桥采石场尾矿治理土污基金项目。省财信产业基金公司与相关县(市、区)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
原文链接:http://nyncw.sh.gov.cn/xyyw/20220728/5d51073f70fd4bf28fc0d91ccb9202b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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