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第十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我区有2家企业监测不达标。按照农业农村部“退一补一、等额推荐”要求,需推荐递补2家企业。在各市申报审核的基础上,经汇总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宁夏好水川食品有限公司、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2年7月29日—8月2日),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反映,联系电话:0951-5169585。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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