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办〔2022〕120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树立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先进典型,引导激励广大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爱岗敬业、勇于担当、谋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我省农技推广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开展“广东十佳最美农技员”认定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一)认定范围。长期在市、县、乡镇三级农技推广机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包 括当前仍在农技推广一线发挥余热的退休老农技员。机关公务员 (含参公人员)和曾经获得此荣誉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不在本 次评选范围
(二)推荐名额。全省共认定10名“十佳最美农技员”,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所属县(市区、乡镇)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相关人员积极申报,并择优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2-3名候选人。
二、入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为在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工作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二)工作业绩突出。热心“三农”事业,常年深入生产一线,主动为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提供农技指导和生产经营服务,为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等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农业农村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三)服务方式多样。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善于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市场化等手段,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农技服务。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中国农技推广 APP 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技术普及等服务,形成农技推广服务行为电子档案。
三、工作程序
(一)单位推荐。基层单位提名拟推荐对象,填写“广东十佳最美农技员推荐申报表”(见附件 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二)县级主管部门推荐。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入选条件对推荐人选相关资料进行核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推荐至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三)市级主管部门推荐。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所属县(市、区)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产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推荐函及推荐人员有关材料,同时随函附报“2022年广东十佳最美农技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四)专家评选。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形式审查、评议、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人选并公布 2022 年“广东省十佳最美农技员”名单,印发表彰决定并颁发“广东省十佳最美农技员”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级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推荐扎根基层、业绩突出、贡献卓著的优秀基层农技人员。
(二)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工作成绩、主要贡献。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等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材料报送
(一)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将推荐函、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及推荐人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到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同时发送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及推荐人选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pdf扫描件)至联系人电子邮箱。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纸质材料以寄出材料邮戳时间为准。
(二)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联 系 人:占欢欢
联系电话:020-37288261
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李强刘庆乐
联系电话:020-37236567
电子邮箱:nynct-tgzxzz@gd.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南路28号
邮政编码:510520
附件:1.“广东十佳最美农技员”评选活动推荐申报表
2.2022年“广东十佳最美农技员”评选活动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相关附件:关于开展 2022 年“广东十佳最美农技员” 认定活动的通知(附件1-2).docx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972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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