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出台的举措包括: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加快实施进度、降低贷款成本等。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处长张才道称,这些“真金白银”的举措,将充分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补齐我省农业机械化短板。 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省财政从今年起连续3年对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水稻烘干机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30%给予累加补贴。鼓励各地实施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具累加补贴。根据实际需求增加通用补贴品目,适当提高补贴比例偏低的机具补贴额度。 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推广应用手机APP办理补贴,简化操作程序,加快资金兑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到向财政部门出具结算文件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县级及以下财政部门兑付补贴资金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降低农机贷款成本。省财政支持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和相关银行开展政策性农机购置担保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购置农机给予市场报价利率50%的贷款贴息和年化率 1%的担保费补贴(2020年予以年化率1.5%担保费补贴)。 配套实施农机作业补贴。支持开展水稻机插机抛、统防统治、深松土地等农机作业。今年在66个早稻生产大县,省财政按照每亩补贴40元的标准,给予早稻机插机抛作业补贴。在全省选择20个县开展水稻机抛机插秧作业补贴试点,省财政对每个县安排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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