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河是本溪的母亲河,河中水生动植物资源比较丰富,为本溪这个生态城市、宜居城市增添了非常绚丽的色彩。但近年来太子河部分河段私捞滥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和谐共处。为加强太子河生态管理,打击私捞滥捕行为,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保护太子河生态资源渔政执法行动。
加大普法宣传,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向周边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本溪市野生鱼类保护管理办法》等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2800余份,在太子河流域醒目处悬挂:“太子河流域为禁渔区,严禁炸鱼、毒鱼、电鱼等违法捕捞野生鱼类行为”、“禁止使用地笼子、绝户网等非法捕鱼设备捕捞野生鱼类”等宣传条幅50个。让更多市民深入了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和引导市民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习惯。
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日常野外巡护。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1”辽宁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辽农渔〔2021〕69号)和《本溪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1年<本溪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书>的通知》(本河长办发〔2021〕6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制定了《本溪市打击非法捕鱼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有效遏制了“绝户网”、“地笼子”、电鱼等违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的现象,建立了定期巡查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在市辖区内坚持日巡查工作,不定期在违法行为易发生河段(太子河梁家村水源地至恒大绿洲小区)沿线排查“地笼子”和“绝户网”及其他非法捕鱼设施,并取得了显著效果。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野外巡查36次,出动执法车辆51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73人次,结案11起,罚款金额4500元,劝离非法捕鱼人员17人,没收非法网具22片、地笼子35个、非法电鱼设备2套、装鱼桶具4个、叉裤2条,没收野生鱼类30公斤(就地放生)。
发挥社会各方作用,提升依法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增强市民保护太子河生态环境的自觉意识,加强与钓鱼爱好者、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的沟通合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各方作用。同时,会同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对打击违法捕鱼行为进行宣传报道,营造了从我做起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大违法打击力度,积极联合公安、林草局、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推动开展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地笼子”“锚渔器”等非法捕鱼设备,扩大执法覆盖面,加大对太子河流域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的打击力度,提升执法效果,同时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加大涉渔法律法规宣传,形成全社会良好的禁渔氛围,保护本溪市的自然水域环境良性发展。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qsnyxxlb/202207/t20220729_464297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