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植物产地检疫是依法防范植物疫病传播扩散的重要手段,是植物检疫机构依法履行国家植物检疫任务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植物产地检疫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控重大植物疫病扩散蔓延,保障农业植物生物安全和产业健康发展,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工作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是《植物检疫条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是防止植物疫病传播,保障植物安全的重要措施。近年来,随着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和检疫规程逐步完善,各地深入推进植物疫病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植物检疫机构的队伍、工作能力和设施设备等方面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为辽宁省粮食和优势产业用种生物安全做出重要贡献。但植物产地检疫工作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各地要从促进农业植物健康发展、维护生物安全的全局出发,切实提高对植物产地检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模式,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植物产地检疫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工作谋划,有序推进产地检疫工作实施
(一)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产地检疫覆盖率
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植物检疫机构要明确产地检疫职责,按照《产地检疫规程》有关规定,实施预防控制、现场调查、除害处理、检疫检验和证书签发,严把产地检疫关,严禁没有产地检疫证明的植物进入市场。要对辖区内农业植物种苗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专门档案,确保辖区内植物产地检疫覆盖率逐步提高。强化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严禁在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的地点繁育植物,严禁未经产地检疫的植物调运,既要保证符合要求的无疫植物调运畅通无阻,又要加大调入植物的复检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逃避检疫、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紧盯重点工作,不断提高产地检疫工作水平
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植物检疫机构要将产地检疫工作作为重大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梳理产地检疫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方法,实施分类管理、分级指导,形成“检防并重、互为促进”的工作局面。积极推广全程监管模式,主要粮食、蔬菜等繁育基地,加大跟踪调查频次和抽样检测比率,及时动态了解植物繁育场所原种来源、疫病发生、疫情除害处理等情况。探索产地检疫证明电子出证制度,适时试行开展产地检疫证明电子出证工作。要充分利用培训班、宣传单、微信群等形式,大力宣传植物检疫法规和相关知识,切实提高种苗生产主体的植物检疫意识。
(三)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加强植物检疫能力建设
各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和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进一步深化植物疫病体系建设,明确植物检疫机构、充实植物检疫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支出。加强植物检疫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植物检疫检验室建设,按照科学设置、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立区域性植物检疫检验室,并配备显微镜、解剖镜等必要的检疫工具,确保产地检疫工作正常运转。同时,科学合理配备植物检疫人员,强化人员培训和管理,确保每一名检疫人员熟练掌握植物产地检疫规程。
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李越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nyxw/nyyw/202207/t20220729_4643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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