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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多措并举保障农机作业用油

发布时间:2022-07-3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区农机作业用油保障工作,有力支持农牧业生产,助力乡村振兴和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5月26日,自治区农牧厅会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农机作业用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协调各方提供优先、优惠、优质供油等服务,确保重要农时农牧业生产顺畅进行。

  《通知》明确,2022年6月到12月,对持有合法有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与驾驶证以及跨区作业证等凭证的农机手给予不低于当地零售到位价3%的柴油优惠。

  《通知》指出,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重要农时用油保供方案和调配油品资源,优先保障农机作业用油供应,同时加强优质农机润滑油脂供应与应用指导,遇市场供应紧缺紧张时,要优先足量保障农机作业用油,于重要农时要在加油站内开辟农机作业用油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加油服务。农牧部门要提供有关牌证信息及查询服务支持,协助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内蒙古石油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推广专属优惠的加油卡或个人电子卡,根据属地加油站营销政策,农机手凭卡在加油站消费享受油品优惠或积分兑换抵扣券,以及在加油站便利店享受购物优惠。

  《通知》要求,在农时紧张、用量集中的时段和区域,供油网点提供送油到田间地头服务,针对农机手早晚加油比较集中的特点,优化安排加油站的进货和营业时间,确保农机作业用油站点在早晚能够正常供应,加强“小、散、偏”地块农机作业供油服务,向社会公布农机作业用油服务监督电话,及时有效解决农机手反映的有关问题和困难;农牧部门要及时向机手公布本地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加油站位置和服务信息,协调有关部门支持送油下乡,做好供需主体对接服务工作。

  保障农机作业用油是“十四五”期间重要惠农举措,自治区农牧厅将不断加强与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内蒙古石油分公司沟通联络,落细落小农机作业用油保障各项工作措施,定期开展形势会商,对重要农时用油供需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我区农机作业用油保障长效机制。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nmyw/202207/t20220722_2092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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