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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3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30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农办议[2022]205号

  党永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耕地保护与地力提升由单一营养体系上升为三土三系,保障耕地质量跟上新时代农业发展需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耕地保护与地力提升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升耕地内在质量和产出能力,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的重要举措,是“三农”发展中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您建议将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由单一营养体系上升为营养体系、污染体系、生态体系为一体的“三土三系”系统性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对耕地保护与地力提升具有积极意义,也是近年来在国家层面逐步推进的工作。

  一、关于系统性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地力提升

  我部高度重视耕地保护与地力提升,与多部委协力合作,积极推进耕地质量与地力提升系统性顶层设计。2021年,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退化耕地治理。同年,我部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出“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提升农田生态功能”,并结合近两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指导多地有序做好绿色农田等相关工作。2021年,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7部委编制《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动综合施策保护黑土地。2022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2022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时,强调对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需立足资源禀赋、突出生态保护、实行综合治理。2022年,我部发布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以生态农场为主体,推广应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污染修复等产地保育技术,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生物防控等技术,生态田埂、生态沟渠、生态廊道等田园生态系统建设技术,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废旧地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农产品清洁加工、节能贮存、低碳运输等绿色收储运技术,健全完善生态农场技术规范,形成一批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技术模式。此外,我部积极开展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国家标准的制定,如2016年颁布了《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国家标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 2016年第2号),2022年印发了《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T30600—2022)等。

  二、关于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的营养体系

  我部积极开展耕地保护与地力提升的营养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一是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在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县协同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引导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科学施肥服务,支持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着力解决化肥使用过量、利用率不高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取土化验、田间试验、配方制定发布、测土配方施肥数据成果开发应用等基础性工作。二是开展退化耕地治理试点。在长江中下游、西南地区、华南地区等南方粮食主产区的严重酸化区域开展酸化耕地治理试验示范,在西北灌溉区、滨海地区和松嫩平原西部等盐碱地集中分布区开展盐碱耕地治理试验示范,研究制定退化耕地治理综合防治技术模式,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实现防与治结合,提升耕地质量。三是实施生产障碍耕地治理。在西南、华南等地区,针对不同耕地生产障碍程度,结合作物品种、耕作习惯等,因地制宜采取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克服农产品产地环境障碍,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关于耕地保护与地力提升的污染防治体系

  我部按照分类施策、农用优先、预防为主、治用结合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各地扎实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完善政策制度。联合生态环境部出台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制定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意见,细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预防、调查监测、分类治理等措施。二是实施分类管理。完成耕地土壤重金属普查、农用地详查,基本摸清我国耕地土壤污染状况和空间分布。指导31个省份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分类治理清单。三是落实治理措施。联合生态环境部分解下达各省受污染耕地年度治理任务,指导各地在轻中度污染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措施,严格重度污染耕地用途管理。目前,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四是加强科技攻关。启动实施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联合攻关计划,布局建设17个攻关基地,对170余种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品种和治理修复产品进行试验示范。组织有关专家加强对重点区域技术指导服务,“一域一策”精准解决耕地土壤污染问题。

  四、关于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的生态体系

  我部按照职责分工,通过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积极维护耕地良好生态。推动用地与养地相结合,集成推广绿色生产、综合治理技术模式。坚持轮作为主、休耕为辅,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前提下,调整优化耕地轮作休耕规模和范围,在东北、黄淮海等地区实施粮豆轮作,在西北、黄淮海、西南和长江中下游等适宜地区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在长江流域实施一季稻+油菜、一季稻+再生稻+油菜轮作,在双季稻区实施稻稻油轮作,在北方农牧交错区和新疆次宜棉区推广棉花、玉米等与花生轮作或间套作,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区、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实施休耕试点,休耕期间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促进耕地休养生息和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聚焦耕地质量保护和地力提升,联合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分类施策,强化政策、项目统筹,加强监督考核,统筹推进耕地保护与地力提升相关工作,完善营养体系、污染防治体系和生态体系为一体的“三土三系”系统性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机制。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15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tjsgls/202207/t20220728_64057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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