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责任清单》的要求,现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和半结构化方式进行。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具体岗位为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专业技术岗位1(18004)、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专业技术岗位2(18005)、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专业技术岗位3(18006)、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专业技术岗位1(18012)、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专业技术岗位4(18013)、自治区农田水利建设与开发整治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8015)、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18016)、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18018)、自治区原种场专业技术岗位1(18019)等9个专业技术岗位。
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专业试题分值不低于80%。具体岗位为自治区种子工作站专业技术岗位(18001)、自治区畜牧工作站专业技术岗位1(18002)、自治区畜牧工作站专业技术岗位2(18003)、自治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18007)、自治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2(18008)、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专业技术岗位1(18009)、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专业技术岗位2(18010)、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专业技术岗位(18011)、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专业技术岗位2(18017)、自治区原种场专业技术岗位2(18020)、自治区盐池滩羊选育场专业技术岗位(18021)、自治区中卫山羊选育场专业技术岗位1(18022)、自治区中卫山羊选育场专业技术岗位2(18023)等13个专业技术岗位。
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
二、面试时间
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和7月31日(星期日)每天8:30开始。
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参加面试的岗位:自治区种子工作站专业技术岗位(18001)、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专业技术岗位1(18004)、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专业技术岗位2(18005)、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专业技术岗位3(18006)、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专业技术岗位1(18012)、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专业技术岗位4(18013)、自治区农田水利建设与开发整治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8015)、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18016)、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专业技术岗位2(18017)、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18018)、自治区原种场专业技术岗位1(18019)、自治区原种场专业技术岗位2(18020)等12个专业技术岗位。
2022年7月31日(星期日)参加面试的岗位:自治区畜牧工作站专业技术岗位1(18002)、自治区畜牧工作站专业技术岗位2(18003)、自治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18007)、自治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2(18008)、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专业技术岗位1(18009)、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专业技术岗位2(18010)、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专业技术岗位(18011)、自治区盐池滩羊选育场专业技术岗位(18021)、自治区中卫山羊选育场专业技术岗位1(18022)、自治区中卫山羊选育场专业技术岗位2(18023)等10个专业技术岗位。
三、面试地点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二楼、三楼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农业大厦)
四、相关要求
(一)面试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生按照各自岗位安排的面试时间,分别于2022年7月30日和2022年7月31日上午7:20前到达面试地点(二楼多功能厅和315会议室)签到,8:00未签到的考生视为放弃。
(二)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资格复审表原件。
(三)根据当前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面试工作,确保考生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控措施如下。
1.面试前防疫准备。
(1)为确保考生顺利面试,要求区内考生面试前7天内非必要不离宁。尚在区外的考生应主动了解银川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考点,以免耽误面试。
(2)接到面试通知后,考生应通过“我的宁夏”APP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并按要求每日进行健康打卡。
(3)所有考生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以采样时间为准),其中,来自区外高、中、低风险区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健康管理措施材料,具体要求为:面试前7天内有区外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宁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满后需提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面试前7天内有区外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宁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满后需提供“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面试前7天内有区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提供入宁后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如第2次采样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时间重合可计算1次)。
(4)考生应根据自己参加面试的时间合理安排行程,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以免影响参加面试。
(5)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相关工作要求。
2.面试当天有关要求
(1)面试当天,考生持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表、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以采样时间为准)、健康承诺书,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常态化防控地区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其中,面试前7天内有区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完成入宁后3天2次核酸检测措施。
(2)面试当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①未能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②面试前7天内有区外低风险区旅居史,未完成入宁后3天内2次核酸检测措施的考生;
③面试前7天内有区外高、中风险区旅居史没有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的考生;
④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考生;
⑤尚在我区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考生。
(3)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时要主动佩戴口罩,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并注意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进入候考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考场就座后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4)面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实行现场验码(不允许截屏),主动接受考点工作人员对本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的核验,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参加面试。
(5)面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经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评估,排除新冠肺炎疾病后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6)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面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服从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的安排。
(7)考生面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因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参加面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赵健(13709575726)、魏丁瑞(18095172591)
附件:健康承诺书(请点击左下文字链接下载)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zwgk/zfxxgkml/gsgg/202207/t20220727_3637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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