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为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
《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重点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扶持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特别是针对乡村人才紧缺的情况,条例要求,市、区两级政府 应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从特设岗位、待遇保障上开展制度设计,多措并举,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可以设置特设岗位,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到乡村就业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给予返还学费、保障住房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张山介绍。
在强化人才支撑的同时,还要大力推进产业发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就提出,要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科技支持力度,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扩大生产、经营、服务范围,提高市场竞争力。
张山表示,该《办法》提到,应当采取派出科技特派员等方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项目,予以指导和支持。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无偿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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