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在广州市联合召开全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座谈会,就完善评审内容、破解工作难题、明确各项职责等方面,对2022年度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做全方位部署。广州、梅州、中山、江门、云浮等5个地级市的人社和农业农村部门,以及省相关高级职称评委会代表参加会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魏建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农业农村厅总农艺师、人事处处长曾思坚主持会议。
广东省召开全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座谈会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的重要意义和现实要求,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坚持创新机制、分类育才、高效用才、凝聚合力。广东省自2021年在全国首创开展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以来,将活跃在乡村一线的“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实用人才纳入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评价体系,解决了现行职称评价体系中这部分人才没有参评渠道的问题。目前,全省通过评审的共有4470人,其中正高级82人,副高级257人,中初级4131人。
魏建文强调,各地务必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抓紧推进,确保今年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如期完成。各类型职称评选务必明确政策依据,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上一年各地区存在问题对乡村工匠人才职称评审方案进行修订。建立完善省、市、区三级管理服务的组织运作体系,成立全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农业农村局和人社局应加强联系,主动协调沟通,汇聚多方合力,筑牢乡村一线人才之基。
曾思坚表示,在政策宣传发动方面切实做实做细,善于运用新兴的媒体提高宣传发动的针对性,做到乡村人才从“要我报”到“我要报”的根本转变。做好政策资金扶持机制,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座谈会现场
据悉,2021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1〕1号),搭建1个改革实施方案加3类专业人才评价标准条件的“1+3”政策体系,其中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是全国首创。根据我省乡村人才队伍构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组建了服务全省范围的民间美术、乡村戏剧、民间音乐、民间杂技、传统工艺、烹饪、家政、民间建筑、经营管理、生产应用等十个专业类别的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涵盖农村基层一线所有乡村工匠人才。江门市作为试点地区,目前已完成首次评价工作,并向全省推广。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的全面施行,将进一步发展壮大我省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专业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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