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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增权:要高度警惕长江禁捕工作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动向

发布时间:2022-07-28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2年7月22日,省禁捕办专职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杨增权率队前往池州市,调研检查长江禁渔工作。杨增权一行深入池州市渔政信息中心、秋浦河渔政执法基地、长航公安安庆分局池州派出所等单位,查看了渔政信息化建设和视频监控情况,慰问了长江禁捕一线执法人员,并分别与池州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长航公安安庆分局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今年以来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情况汇报,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杨增权指出,做好禁捕退捕工作,既是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法律规定的应尽之责,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有力实践,必须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禁捕退捕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紧抓实、织密织牢长江禁捕防护网。

  杨增权强调,在抓好长江禁捕退捕既定工作部署的基础上,要高度关注和警惕新问题新情况新动向。一是切不可对禁捕成效盲目乐观。当前长江禁捕的成效是初步的、阶段性的,非法捕捞风险仍然存在,长江禁捕的路还很长,长江生态恢复也是个漫长复杂的过程。要充分认清长江禁渔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不可停一停、松口气,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从长江大保护全局出发,确保长江十年禁渔有力有序。二是要严打团伙化作案。对那些跨区域偷捕、跨省市销售、内部分工协作的团伙作案,要深挖彻查,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三要坚决斩断偷捕地下产业链。对非法“捕运销”全链条协同、平台化指挥、微信群联络、暗语式交流的,要坚决严打严惩,决不允许在我省滋生,更不允许“成气候”。四要严查严处长江流动性商货船违规垂钓甚至携带船网非法捕捞行为。对那些利用商货船抛锚停靠,在禁渔区禁渔期非法垂钓的,要依法惩处。对利用商货船生活船只甚至携带网具非法捕捞的,要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五要严管严打非法垂钓行为。对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非法垂钓工具或以垂钓名义变相进行捕捞的,要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和打击力度,严防出现“破窗效应”。六要按照“省负总责、部门协调、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压实属地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坚持联勤联动,加强协调配合,集成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池州市副市长李军,池州市农业农村、公安、人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和东至县、池州市贵池区、池州市经开区以及长航公安安庆分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厅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zwxxi/56369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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