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序推进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6月23日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在哈尔滨市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李海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黑龙江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各方责任,落靠推进措施,科学有序推进土壤普查各环节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工作部署、时间安排和操作规范,认真做好普查工作。要规范操作程序,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工作底图、统一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要严格质量控制,加强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要做好协调配合,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职能分工,按要求指派专人参与日常办公,并选派骨干集中办公。要落实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按本级承担工作任务分担土壤普查经费。要强化技术支撑,调动科研院所和社会化测试机构参与的积极性,为土壤普查全程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00013/202206/bd21bcdcb384493eb104b6175c79cbf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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