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介绍四川省构建田长制的背景、措施和目标。
《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初步建立,每一块耕地都有田长负责。为何要在全省全面推行田长制?田长如何履职尽责,把耕地保护责任落到实处?未来,四川如何进一步建好“天府良田”?发布会上给出了答案。
此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意见》共4个部分、15条,明确市、县、乡三级党政一把手出任同级田长,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各级党政一把手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的责任,有助于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原文链接:http://nyncw.sh.gov.cn/xyyw/20220721/a075ddac3e9243ddbe0daec7408a49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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