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省级校核实施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信息及相关说明》要求,6月20日至7月15日,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宁夏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样点校核,目前已全面完成校核工作。
一是编制了《宁夏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校核方案》,对校核流程、校核原则、成果要求等进行规定,指导样点校核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内业校核。利用国土三调数据和专业软件,对平罗县1101个表层样点、20个剖面样点,沙坡头区1335个表层样点、23个剖面样点的土壤类型、属性和内容的完整性开展内业校核。同时,对平罗县、贺兰县、青铜峡市及盐池县的1530个盐碱地样点的土地利用现状及道路可达性进行了校核。
三是开展外业实地复核。组织土壤专家对全部43个剖面样点的代表性及典型性进行实地复核,累计调整剖面样点14个、新增1个。
四是形成了阶段性成果。开展数据收集与分析、土壤类型名称校核及更正等,初步完成样点土壤类型校核和工作底图制作。
目前宁夏土壤普查试点样点校核成果已通过国务院土壤普查办公室审核并在工作平台中正式下发。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农田水利建设与开发整治中心,自治区农林科学院、北方民族大学相关部门,平罗县、沙坡头区、贺兰县、青铜峡市、盐池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参加校核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207/t20220721_3626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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