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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典型经验】深化改革促发展 聚力创新出成效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      作者:    

  

  衡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始终坚持以执法改革为导向,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严查涉农案件为抓手,扎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一、领导重视,及时组建执法机构

  衡阳县农业农村局领导高度重视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深入谋划,积极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程。衡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0年4月2日经县编办行文成立,为衡阳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全额副科级行政执法单位,编制总数为62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衡阳县农业农村局名义统一行使执法权,设大队长一名,副大队长三名,内设办公室、计财装备股、人事股、案审中心、信息中心等五个股室,下设四个区域执法中队和一个渔政执法中队。

  二、补齐短板,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落实三项制度,加强内部工作制度管理。出台了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办案责任制度等管理制度,并从责任体系、市场检查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二是办公场所规范,满足执法办案需求。目前在原衡阳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1、2、3楼办公,办公场所独立、规范、整洁。设有独立的听证室、案卷室、询问室、证据保存室、大队长室、中队办公室、内设股室办公室等,办公设施按工作需要全部配套。三是执法装备基本配备。机构整合后,对原机构资金、资产等进行全面清理、合并,现有执法专用车4台,渔政执法艇2艘,办案专业影像(照相机、录像机)8套,办公设备(高配置电脑、笔记本)62套,执法记录仪14套,录音笔10套等其它必备办公设施。四是执法经费足额保证。县财政在执罚收入全额拨付的同时,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执法工作经费40万元/年)专项专款用于农业综合执法,从根本上杜绝了以费代罚、以罚代刑的现象。

  三、严查涉农案件,农业执法成效显著

  一是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成效显著。及时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共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26家,立案查处17起,限期整改25起,坚决遏制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市场,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二是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整治隐患全部清零。全面摸排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隐患,共摸排拖拉机4326台,查处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拖拉机隐患864台,督促补办年检350台,注销报废514台,拖拉机安全隐患全部清零,农机安全生产秩序持续稳定向好。三是湘江禁捕退捕工作持续推进。成立由县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督、水利、交通五个部门组成联合巡逻组,长期驻扎湘江樟木寺渡口,开展湘江禁捕退捕工作。至目前为止,52艘渔船全部清缴上岸,退捕渔船、渔民、渔网、渔具全部妥善处置。联合巡逻组日夜开展巡查,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守护湘江“母亲河”一江碧水。

  


http://agri.hunan.gov.cn/agri/tslm/nyfz/202101/t20210128_14299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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