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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探索推广“长者食堂”农村居家养老模式

发布时间:2022-07-23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1年以来,日照市在全面总结互助养老扶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推动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建设,每天为75岁以上农村老年人至少提供一次免费就餐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办农村“长者食堂”1478个,助餐老人4.23万人,乡村养老事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一、坚持政府主导,高位推动保障有力。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老有所养”工作的若干措施》,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建设。按照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标准,明确市级财政每处给予3-5万元一次性建设奖补,每年再给予0.5-1万元运营补助。各区(县)配套出台了奖补政策,区县、乡镇、村集体、老人子女分别按比例承担餐费,县乡两级财政按每人每天6元以上标准托底保障。202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新增“长者食堂”600处,实现农村75岁以上老年人助餐全覆盖。

  二、鼓励集体领办,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根据各地财政状况和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主观能动性,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成熟一个开办一个,不搞“一刀切”。在运营模式上不搞“一刀切”,村集体经济较好的委托第三方运营,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则以自营为主。目前,集体自营的占70.6%,第三方运营的占29.4%。在助餐方式上不搞“一刀切”,有条件的村单独配建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暂不具备条件或没必要建设的,以中心村中央厨房配送餐的方式开展助餐服务。在饭菜标准上不搞“一刀切”,以6元托底,结合物价指数和老人需求,科学制定餐费标准,提供就近、价廉的助餐服务。在助餐范围上不搞“一刀切”,将75周岁作为最低标准,各乡镇根据自身财力和各村集体收入水平,对各年龄段老人进行统计测算,自主确定纳入助餐服务的人员范围。

  三、发动社会参与,多元筹资开源节流。在“财政补一点、集体筹一点、社会捐一点、子女掏一点”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各方资金渠道,最大程度降低运营成本。一方面,市级设置400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参与“长者食堂”的后勤和居家上门服务,既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家门口就业问题,又减轻了村集体经济负担。另一方面,积极发挥慈善基金的第三次分配作用,从“日钢基金”“慈心一日捐”等慈善资金中专门拿出一定比例,精准扶持经济薄弱村的“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目前,全市累计接收部门单位、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1760余万元,有4500余名志愿者参与其中。

  四、倡导子女尽责,孝老敬老蔚然成风。在全市开展“孝善为老助餐工程”,设立村级“孝善基金”,鼓励子女主动履行赡养老人义务,主动参加孝老敬老志愿服务。通过宣传引导,子女为老人每天缴纳1—2元助餐费用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不仅有效弥补“长者食堂”运营资金缺口,还在全社会营造起孝老敬老的浓厚氛围。从全市运营情况看,老年人到“长者食堂”就餐意愿强烈,符合助餐条件的老年人就餐率达到95%以上。在“长者食堂”的带动下,农村幸福院其他延伸功能也得到更好发挥,除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护理康复等需求外,还成功搭建起收集村情民意的信息平台,各类特殊群体排查率、登记率均达到100%,农村信访率同比下降60%。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真正在党委政府和群众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逐渐成为农村老人居家养老的“幸福圈”。(日照市乡村振兴局)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tzl/rdzt/xczx/202207/t20220721_4006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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