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计财字〔2022〕2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分局,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应对农业灾害风险的能力,支持大豆扩大种植规模,经研究,确定对大豆种植保险政策进行调整,对保险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大豆保险金额保费费率
将大豆种植保险保额由230元/亩提高到350元/亩,每亩保险费19元,费率5.43%,全面覆盖大豆种植直接物化成本。
二、明确财政补贴分担比例
中央财政对保费补贴35%,农户自缴20%;省财政对直管县第一档、第二档实施县分别补助32.5%、30%,对市级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实施县分别补助32.5%、30%、27.5%;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且市级承担比例不低于市县财政承担部分的50%。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大豆保险作为提升粮油生产能力的重要工作抓手,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做好承保理赔。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协助承保机构对保险标的进行确认,确保标的符合投保要求。承保机构要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切实履行责任,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简化操作程序,理顺操作流程,及时验标、核赔,及时拨付赔款,为农户提供最优服务。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早发动、早部署,让农户充分了解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益。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政策出台前已投保的大豆可按原标准执行。
附件:山东省大豆种植保险条款(2022年修订版)
山东省农业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山东银保监局
2022年7月12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7/t20220721_4006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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