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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多措并举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布时间:2022-07-23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抓好乡村振兴工作,今年以来,临朐县农经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等文件精神,通过政策引导、技术培训、示范带动,多举措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领群众创业致富,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

  当好政策“宣传员”,做好业务“指导员。围绕群众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立、示范创建、项目申报等方面的信息需求,今年3月份,组织相关科室进一步梳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政策并制定成册,在《潍坊日报·临朐新闻》设置“临朐农经”专栏,对相关政策进行刊发,让广大群众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政策更加清晰明了。目前已刊发4期,群众反映良好。4月份,县农经中心牵头组建全县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从农业、林业、畜牧、农经、市场监管等行业部门中优选100名专业人员,采取上门指导和利用电话、微信等渠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服务,目前已累计开展活动80余次,受益群众3500次。5月底举办全县村党组织合作社规范提升培训班,组织全县部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示范社、各镇(街、园、区)和经管负责同志10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参培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工作效能。为做好年报和异常社移出工作,进一步提升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按照《潍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通知》要求,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的通知》,坚持与县市场监管局和各镇(街、园、区)密切协作,采取日调度,周通报等形式,督导确保按期按量完成任务。6月2日,全县合作社2021年度年报和异常社移出工作圆满完成,年报率和移出率全部达到100%,工作进度居全市前列,受到潍坊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褒扬。

  强化调研督导,助推规范提升。以开展农村“三资”审计为契机,分派3个工作组每季度对各镇(街、园、区)农村“三资”管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情况进行调研,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协助完善措施,对各镇(街、园、区)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1-5月份,共出具镇级整改建议10份,村级整改建议60份,通过审计调研,各镇(街、园、区)对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更加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提升工作加速开展。

  选树典型样板,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总结全县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经验做法,征集各镇(街、园、区)开展社会化服务相关案例,并择优制成材料汇编,在“临朐农经”公众号开设专栏,对新型经营主体经验做法进行广泛推广,目前已发布临朐县倪家台大樱桃专业合作社、临朐鑫康蜂业专业合作社、临朐县飞皇蚂蚱养殖专业合作社、临朐县相亮山楂专业合作社等9家典型经验做法,树立起标杆样板。合作社以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能力为目标,积极探索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社会化服务模式。相关经验做法先后在“新华网·山东频道”“新华网”客户端进行宣传,《临朐县多主体联动打造服务小农户新模式》在农业农村部《农村经营管理》期刊2022第4期刊发。

  目前,全县注册农民合作社1973家,新发展4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9家、省级41家、市级83家、县级示范社112家;家庭农场535家,新发展22家,其中省级示范农场15家、市级42家、县级85家。(临朐县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xwzx/dfdt/202206/t20220622_3975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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