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是农业农村部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农产品存储质量、促进经营主体节本增收、持续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吉林省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计划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580个,重点支持建设通风贮藏设施、机械冷藏库、气调冷藏库,以及预冷设施设备和其他配套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助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农产品产销对接。
在补贴标准上,对于符合建设要求的新建及改扩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吉林省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双限”标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建设主体进行补贴。县域内统一补贴标准,超支不补。
为鼓励各地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吉林省强化政策扶持。严格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用电等相关政策;鼓励利用村集体闲置房屋、废弃厂房或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开展设施建设;鼓励与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建设和运营合作,合理确定合作方式和利益分配机制,强调必须明确设施产权归申报建设主体所有,确保农民利益;鼓励各类银行创新产品服务,配套利率、期限、额度等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农业保险公司开发特色保险产品,为冷藏保鲜农产品数量、质量安全以及价格波动等提供风险保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对符合条件的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
依托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吉林省鼓励引导邮政快递、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主体利用既有流通网络优势,整合资源、创新模式,优化田头集货、干支衔接运输和农村快递配送,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鼓励引导产地批发市场、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工物流园、电商孵化园等产地园区,重点改造公共冷库设施条件,拓展冷链物流服务内容。鼓励冷链物流运营主体利用设施平台和渠道优势,提升品牌打造和孵化能力。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采取全年申报、定期审核、批次入库、及时清退的方式,加强项目储备库动态管理。要求项目县要统筹利用2021年度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持续用于开展2022年度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落地。
据了解,应用冷藏保鲜设施,产地应季蔬菜存储期限延长5个月左右,水果储期限延长6个月左右,人参、中药材、菌类等可常年存储。还能有效避免自然腐烂、定期倒垛、抽检查验过程产生的物理损耗,节约经营主体的人工成本,推动错峰、反季上市销售,实现优质溢价、增值增效。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dny/scyxx/202206/t20220624_8488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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