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兽药经营秩序,杜绝假冒伪劣兽药及违禁药物流入市场,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畜禽用药健康发展,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按照自治区农牧厅下达的兽药抽检任务开展我市兽药抽检任务,并对兽药经营场所进行例行技术支撑工作。
7月8日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清水河县农技推广中心工作人员对清水河县城关镇邢玉英兽药饲料门市部、清水河县城关镇佳林兽药饲料服务部、清水河县城关镇乐新兽药经营部等3家兽药经销门店进行抽检,共抽检了12个批次兽用药品抽样检测。严格按照兽药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购入及销售记录、兽药产品说明书、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是否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开展,确保抽样信息准确,样单无误、流程合法,并打包封存。
在技术指导中,指导经营企业日常巡检中,按照进货药品与《兽药标签说明书范本》是否一致;兽药名称、主要成分信息是否与范本一致;用语是否规范等注意事项一一讲解。并对购进、销售、库存数量进行指导核对。对技术指导中发现一些问题,如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药物归类摆放不整齐,购货凭证批号打错有涂改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通过本次兽药抽检和兽药经营场所技术指导,规范了兽药经营行为,提高了企业诚信意识,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hhht/202207/t20220711_2086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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