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2022年度计划安排区本级贷款资金150万元,用于在银川市兴庆区、吴忠市利通区、红寺堡区、原州区和彭阳县范围内竞争选取1家以种植、养殖、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农业企业,并支持企业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流通等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带动小农户增收,实施期限1-2年。
按照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有关要求,现欢迎符合企业准入标准的企业于2022年6月10日之前向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递交商业计划感兴趣函及相关附件(一式5份,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予受理。企业准入标准、商业计划按兴趣函格式、商业计划建议书编制大纲等详见附件。
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企业递交的商业计划感兴趣函进行评审,综合评分得70分以上(含70分)的商业计划感兴趣函将进入商业计划竞争性短名单,并按要求编制完整的商业计划书;综合得分低于70分的商业计划感兴趣函及附件将退还至申报企业,并在1年之内不再受理。
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12楼
联系人:盛秀红联系电话:0951-5169952
附件:1.企业与小农户发展试点企业准入标准
2.企业与小农户发展试点企业应提交的前期审查资料
3.商业计划感兴趣函格式
4.商业计划建议书大纲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2022年5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企业与小农户发展准入标准.doc
附件2:企业应提交的前期审查资料.doc
附件3:商业计划书感兴趣函格式.docx
附件4:商业计划建议书编制大纲.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zwgk/zfxxgkml/gsgg/202205/t20220523_3509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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