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湖南省饲料工业办公室是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下属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主要承担全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政许可事务性工作、负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业服务与指导等相关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湖南省饲料工业办公室现有在职干部8名,退休人员4名,无内设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39.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5.0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4.7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今年预算批复中增加了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收入,二是包含了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39.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万元,农林水支出328.8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4.7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今年预算批复中增加了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收入,二是包含了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84.8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万元,占3.86%;农林水支出273.80万元,占96.1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38.8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4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事业发展专项129万元,主要用于饲料行业发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两个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8.5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21万元,下降81.40%,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21年运行经费预算较2020年大幅度下降,另一方面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21年经费预算较2020年大幅度下降,另一方面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和《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增不减。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3次会议,人数165人,内容为全省饲料工作会议,明细如下:
(1)、全省饲料行业管理工作会议,经费预算3.08万元,人数70人,内容为通报2020年全省饲料发展形势;交流饲料管理工作情况;部署2021年饲料行业重点工作。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技术评审专家工作会议,经费预算1.24万元,人数65人,内容为全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技术评审的程序和要点。
(3)、饲料行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经费预算0.68万元,人数30人,内容为探讨目前饲料行业发展困局,饲料企业如何提升核心竞争力。
2、培训费预算20万元,拟开展全省饲料质量安全及政策培训(3期),人数450人,内容为饲料质量安全及政策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在用1辆,待处置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3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0万元,项目支出201.0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103/t20210324_15072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