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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省治理耕地抛荒工作调度会议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      作者:    

  

  

  

  

  

  全省治理耕地抛荒工作调度会场

  

  3月20日上午,省农业农村厅在长沙召开全省治理耕地抛荒工作调度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建初同志参加会议并作讲话,各市州分管局领导作了交流发言,厅机关相关处室就各地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市州农业农村局分管局领导和联系员。会议由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姚正昌同志主持。

  会上,唐建初同志从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阐述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特别是治理耕地抛荒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对全省治理耕地抛荒做出了六个方面的部署安排:一是关于耕地抛荒的定义。明确全省已确权颁证的耕地,2020年之前,一年以上没有耕种的,认定为抛荒。二是部署了耕地抛荒面积核查及原因分析。要求全省各地于4月5日前完成耕地抛荒面积核查和原因分析工作(含非粮化数据),上报的数据要真实、可靠、应报尽报,工作要落实到乡、村、组,切忌少报、瞒报。三是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指导复耕复种。强调抛荒耕地基本原则是不能抛荒,不能非农化,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饲则饲,尽可能种粮食。四是要落实政策。强调要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特别是要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的规定。五是组织耕地抛荒面积抽查。明确省厅除74个产粮大县以外的地区,将另行安排工作组抽查核实各地耕地抛荒面积。六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参照省治理耕地抛荒工作专班规格成立工作专班,有工作机构、有专人负责、有工作方案和经费保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实治理耕地抛荒工作。随后,各市州分管局领导交流了各地的主要做法、面临的问题和建议意见,厅机关处室负责人就各地提出的有关政策问题进行了解答。

  会议强调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耕地抛荒督查,切实做到应报尽报、不少报、瞒报。同时,会议就全国第三次耕地质量调查和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做了安排。

  


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gzdt/snyw/dtyw/202103/t20210322_15040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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