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90号)文件精神,我厅下发了《关于申报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县建设项目的通知》,通过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厅党组会审定等程序,拟确定望城区、衡东县、湘阴县、茶陵县、澧县、资阳区、涟源市、临武县、道县、花垣县等10个县市区为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湘潭县为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绿色补偿制度试点县,绥宁县为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试点县,特此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与湖南省农业农村厅(0731-82212081)、湖南省财政厅(0731-85165132)联系。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3月24日
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103/t20210324_15072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