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计财字〔2021〕4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今年入秋以来,持续阴雨天气对全省“三秋”生产带来不利影响,秋收秋种难度加大,农田排涝、玉米收获、小麦播种等多个环节生产成本明显增加。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六批)的通知》(财农〔2021〕117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用好政策资金支持秋收和秋冬种生产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5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统筹用好各项政策资金,支持做好粮食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保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
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当前,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明年又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至关重要。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殷殷嘱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扛牢扛实农业大省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将粮食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在落实好中央和省里支持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保障当前粮食生产各项工作高质高效推进,为明年夏粮和全年粮食丰收奠定基础。
二、切实加大粮食生产支持保障力度
考虑到“三秋”期间,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开展农田排涝、玉米收获、湿粮烘干、小麦播前整地、小麦播种等农业生产环节成本增加,中央财政一次性安排我省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08亿元,重点加大对损失较重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种粮主体扶持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兑付给实际种粮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全力推动当前粮食生产各项工作。为强化各级支出责任落实,省财政将通过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下达1.02亿元,用于小麦病虫害防治等田间管理,各市、县(市、区)要统筹自身财力同步落实资金投入,原则上市县资金不低于省级资金规模。市县分担比例由各市自主研究确定,其中,省财政直管县(市)承担的比例不得高于其他县(市、区)。各市要用好用足现有资金政策,按要求加强一次性新增安排用于农业生产救灾方向资金,以及提前下达的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涉农资金的统筹力度。要进一步加快资金分配执行,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任何地方都不得擅自扩大或改变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持续强化今冬明春麦田管理
为全力以赴夺取明年夏粮丰收,争取全年粮食生产主动,各市要因地因苗落实好小麦田管措施,鼓励各地引入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围绕肥水管理、冻害防范、病虫草害防治等开展麦田管理。要及早谋划明年早春麦田促弱转壮管理工作,抓住春季小麦茎基腐病防治、小麦条锈病和赤霉病预防以及肥水管理等关键时期,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提前启动招投标等相关工作,备足农资、设备和技术,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夯实粮食稳产丰收基础。
四、高度重视大豆产能提升相关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豆产能提升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部署安排,为逐步恢复我国大豆产能,计划于明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山东是大豆主产省份,农业农村部预计安排我省100万亩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推广任务。各市要充分认识发展大豆产业的战略意义,克服种植习惯、机械配套、生产成本等因素影响,及早安排谋划项目前期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分配任务。
各市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基本思路、资金使用重点、目标任务等,并将工作开展和资金安排等情况于2022年2月21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联系人: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姜晓凤,0531-51789271,zzyglc@shandong.cn;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侯慧聪,0531-51789178nytjcc@shandong.cn;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孟灿,0531-82669783,mengcan@shandong.cn。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cwgl/202201/t20220128_3850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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