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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9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法字〔2022〕8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各处(室、组)、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落实普法责任,增强法治观念,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15日       

  

  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为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制定本计划。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重点课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为主要内容,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

  3.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结合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家安全教育日和涉农法律法规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开展“宪法进机关”“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5.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组织参加民法典知识竞赛等,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6.组织开展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参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7.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活动。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深入学习宣传农业法、乡村振兴法以及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8.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月、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送法下乡活动。

  9.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在“6·8世界海洋日”期间,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岛保护法、海域使用法、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10.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开展集中宣讲、制作网络宣传片等方式,重点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经营主体带头人法律意识。

  11.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三、扎实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12.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建立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

  13.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列入年度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

  14.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按照《山东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利用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人才培养项目资源和联系对接机制等,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确保到2022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

  15.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治思维。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类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觉守法意识,增强诚信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保障工作

  16.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明确普法责任,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注重协同协作,推动普法融入立法、执法、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全过程。

  17.创新普法形式。在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注重利用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大力推进以案普法,利用典型案例对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传,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8.选树先进典型。注重培育、选树、宣传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普法工作成果交流,开阔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组织参加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19.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省厅各普法责任处室、单位要按照普法责任清单,积极督促指导落实相关普法工作任务。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ghjh/202203/t20220316_3877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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