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发规字〔2022〕1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各处(室、组),厅属各单位:
山东省“十四五”农业农村领域系列专项、专题规划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ghjh/202205/t20220523_3927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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