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外字〔2022〕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渔业主管局: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农外字〔2020〕3号),经县(市、区)申请、市级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认定胶州市等5个县(市、区)为第二批山东省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认定香驰控股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第二批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名单附后)。
附件:1.第二批山东省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名单
2.第二批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7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6/t20220622_3974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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