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秸秆粪污混合原料沼气工程设计规范》(DB34/T 3997-2021)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农村沼气工程以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农业有机废弃物为发酵原料,生产出沼气(生物天然气)和沼肥,有利于推动秸秆、粪污“两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可再生能源、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对于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作用。自2015年以来,安徽省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建设30多处以秸秆、粪污为主要原料的大型沼气工程和生物天然气工程。截至2020年底,全省建有沼气工程2977处,年处理秸秆、粪污400多万吨,年产沼液、沼渣等有机肥400多万吨。其中大型和特大型沼气工程230处,生物天然气工程5处,年产沼气8400多万立方米。
秸秆粪污混合原料的厌氧消纳是近年来沼气工程运行的一个难题。部分沼气工程出现了进出料困难、秸秆漂浮结壳、搅拌能耗高、沼液难处理等问题,导致工程运行效益不佳。
为提高沼气工程效能,规范工程建设,便于安全管理,安徽省农村能源总站会同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研究所、安徽农业大学、太和县农业农村局、巢湖市鑫兴农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安徽永志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农业工程设计院、安徽省现代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临泉国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了《秸秆粪污混合原料沼气工程设计规范》地方标准。
二、主要内容
《秸秆粪污混合原料沼气工程设计规范》主要包括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范围。规定了标准的主要内容,并明确标准适用于以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沼气工程的工艺设计。
第二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对引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情况进行说明。
第三部分,术语和定义。对标准中的部分术语进行解释。
第四部分,一般规定。阐述了沼气工程设计应遵循的原则,工程选址的参考条件。
第五部分,工艺设计。对工艺路线,原料贮存,原料预处理,进料及出料系统,沼气生产、沼气的净化、贮存、输配与利用,沼渣沼液处理与利用,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第六部分,附属设施。对控制室、值班室、泵房、沼气发电机房、沼气净化间等附属设施的建设要求进行阐述,并对工程运行监测和数据采集系统提出要求。
第七部分,安全。强调沼气工程建设运行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三、主要亮点
标准的一个突出亮点是提出了高浓度、上进料、无搅拌发酵工艺,该工艺单位容积消纳的原料量更大,产气率更高,与秸秆粪污“两利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质增效政策相符合,市场前景更为广阔;标准中明确了“三沼”利用路径和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可有效降低工程运行安全隐患,提高工程综合效益。
发布单位:安徽省农村能源总站;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5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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