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提高政策实施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要求,现就做好2021-2023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意见建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紧紧围绕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机械化发展方向,坚持政策目标导向和绿色生态导向,突出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的发展要求,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在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53个品目之外,研究提出拟新增的机具品目意见建议。
二、有关要求
1.积极稳妥提出建议。要全面落实内控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做到全程留痕。综合考虑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等因素,科学提出意见建议。优先考虑已进入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且补贴资质基本成熟的品目。
2.强化补贴资质审核。新增机具品目应符合现行补贴机具资质条件相关要求,即应具有对应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或在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农机产品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内。
3.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拟新增的机具品目名称原则上应与《农业机械分类》(NY/T1640-2015)相关品目名称一致;在《农业机械分类》(NY/T1640-2015)中暂无法找到对应品目的机具,应提出新增品目的建议名称以及所属大类、小类。
4.及时完整报送材料。请各市、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填表说明,组织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情况表》(见附件),于8月28日前将电子版表格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送我厅农机装备处。联系人:王燕;电话:0551-62655780;邮箱:0551-2655780@163.com。
附件: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情况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http://nync.ah.gov.cn/nyjxh/njzb/53949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