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渔业生产稳中有升,全年完成水产品产量24.95万吨,同比增长3.18%;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160亿元,同比增长6.7%;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408元,同比增长2.4%。
一、省委主要领导对渔业工作作出批示
省委书记景俊海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大力推进全省渔业发展有关情况的报告》作出批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求切实抓住发展机遇,加大工作力度,把渔业打造成全省现代农业的重要产业,吉林省成为全国知名的绿色水产品生产基地。
二、省政府出台政策文件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发展基础和保障措施,是近20年来省政府首次针对渔业出台专门政策,为未来一个时期渔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渔业发展纳入全省“十四五”总体规划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首次以较大篇幅将渔业纳入其中,要求“积极发展现代渔业,培育壮大大水面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冷水鱼、林蛙、水产品加工及休闲渔业等”;印发《吉林省渔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布局和任务措施,构建渔业新发展格局。
四、“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开展
联合省公安厅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在榆树市举办“亮剑2021”渔业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重点开展打击电鱼行为等五项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46艘,清理整治违规网具2773张(顶),查办违规违法案件110件,查获涉案人员119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件、14人;3个集体和6名个人获得农业农村部“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2个单位执法案卷被评为2021年全国渔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卷。
五、“五大行动”助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模式推广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培育省级推广骨干基地29个,推广新品种和土著品种3个、先进技术模式5项,为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4家单位获得首批“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称号。
六、渔业资源养护效果明显
发布吉林省2021年禁渔通告,实现主要渔区和湖库全覆盖张贴;开展6月6日“放鱼日”、图们江大麻哈鱼增殖放流、吉林市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等活动,全年共放流各类苗种2152.319万尾,有效恢复渔业资源;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在长春市中泰海洋世界举办启动仪式;完成6个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签订补偿协议,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完成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等重要渔业水域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七、渔业科研推广成果丰硕
完成稻渔综合种养推广面积74.7万亩,亩综合增效1000元以上;获得全国渔米大赛粳米“优质渔米”金奖2个、银奖1个、生态优质奖1个;2项渔业科研项目分获吉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三等奖,10项水产技术推广项目获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5项);6项科研成果通过专家验收,发表SCI论文2篇,授权发明专利6项,完成国家大宗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示范推广工作,引进新品种6个、示范新技术6项,示范推广面积51.23万亩。
八、规范林蛙资源管理和产业发展
编制发布《吉林省林蛙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联合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保护林蛙资源 推进林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林蛙专项(特许)管理制度,核发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协调财政和发改等部门将针对林蛙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标准降为零,助推林蛙产业发展。
九、推进水产种业创新
组织开展第一次全省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圆满完成普查任务;全面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实现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机打出证,9月初签发吉林省历史上第一批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证书;公布34家省级水产良种场,水产良种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
十、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
扎实推进“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前郭县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向全省渔民发出“渔业安全生产倡议”,免费配发船用救生衣9000件;强化渔船登记、船员教育培训和发证管理,组织开展市(州)间安全隐患交叉排查和冬季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年未发生重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渔民零死亡。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dny/yyyz/202201/t20220110_8373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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