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上报建议拟撤销审定品种名单的通知》,面向全省种子管理机构征集了拟撤销省级审定品种,并结合市场抽样及案件查处情况,提出我省第十四批拟撤销省级审定品种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4月19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栾奕;电话:84476618,87984361(传真);邮寄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152号、吉林省现代农业服务中心1420室;邮编:130033。
附件:吉林省第十四批拟撤销省级审定品种名单
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公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dny/zycxfz/202203/t20220323_8415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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