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农领办〔2022〕12号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
4月4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办公会议,对春耕生产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规定,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统筹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保春耕物资、保春播作业,坚决完成粮食生产和大豆扩种目标任务,为夺取全年粮食丰收奠定坚实基础。按照会议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春耕物资运输畅通。各地要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对运输化肥、种子、农药等春耕物资的车辆,对跨区作业农机具、运输返乡耕种农民工和专业化代耕、代种人员的车辆,一律保障通行,不得擅自层层加码、搞“一刀切”,更不能擅自封村、封路。要加强春耕物资供需、备实、下摆情况调度,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发力,抓好物资调剂调运,确保播种前所需各项物资全面进村入户,不误农时。
二、保障农民及时下田作业。当前,水稻育秧已陆续展开,大田作物播种即将开始,农时不等人,各地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加强组织推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采取措施,克服疫情影响,提早组织开展农机具检修、配件供应和农机跨区机耕机播作业,保障农民及时开展春耕整地、水稻育秧、大田播种等农事活动。要加强督导调度,及时解决农民下田作业遇到的问题,防止延误农时影响春播生产顺利进行。
三、分类施策强化生产组织。与外省交界地区,针对跨区域相互流转经营或农机跨区作业、相互流动耕种存在的风险隐患,要在指导农民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组织实施错时下田、错峰作业。对因疫情不能返乡或不能进行作业的农户,要落实乡、村专人包保责任制,保证农资供应,通过流转、代耕、代种、托管、助耕等方式实现适时播种,决不能耽误农时、决不能出现撂荒。
四、加强调度抓好指导服务。各地要加强组织推进和工作调度,组织党员干部分区包片,推进重点工作、重点措施落实到位,要及时了解物资运输、农民下田等春耕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要成立技术指导组,组织农业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在线答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要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指导服务,切实提高春播质量。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将按计划从4月5日起启动大田春播和水稻育秧进度日报制。各地要加强调度,及时报送春耕生产进度和各项措施落实等相关情况。
联系人:白晨辉,联系电话:024-23448813,电子邮箱:Lnnyc@126.com。
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zwgk/zdgkwj/202204/t20220404_4536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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