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农村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核通过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4-7月5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给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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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2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gsgg/202206/t20220627_2077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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