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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从2022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对自治区农牧厅党组开展常规巡视。

  巡视期间,巡视组重点围绕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主要受理反映自治区农牧厅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了专门值班电话:0471—3250095,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邮政信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A906号;电子邮箱:nmgd4ssz2022@163.com;巡视组接访地点:呼和浩特市乌澜大酒店A座8008房间。同时,在自治区农牧厅办公楼正门西侧、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办公楼二楼至三楼拐弯处、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一楼至二楼拐弯处、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楼1楼大厅西侧设置联系信箱。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10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巡视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组

  2022年7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gsgg/202207/t20220716_2088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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