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肥料和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2〕24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和农药监督管理,积极推进肥料、农药市场产品监督检查常态化,保证肥料、农药等投入品质量,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人畜生态环境安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乌海市农业发展中心于6月14日、21日、22日对全市农资经销店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截至目前,农药已完成10个样品的抽查,下一步将按照文件要求将样品邮寄相关单位进行鉴定;化肥已完成5个样品的抽查,下一步将按照文件要求完成剩余3个样品的抽查,并邮寄相关单位进行鉴定。
同时,乌海市农业发展中心技术人员对化肥和农药市场进行了技术指导,主要查看了化肥和农药标签、使用说明、二维码、经营档案是否规范、齐全,可追溯是否能实现,主体和产品备案是否完整,销售化肥和农药登记情况等内容,确保了我市农业生产的用肥用药安全,保护农民利益,对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确保农资市场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wh/202206/t20220629_2079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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