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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十件大事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      作者:    

  1.粮食生产实现“十七连丰”,产能稳定站上800亿斤台阶

  虽然遭遇特大洪涝灾害,2020年我省粮食总产仍然达到803.8亿斤,持续稳定在800亿斤以上,实现“十七连丰”。

  “十三五”期间,我省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省累计新增耕地81.3万亩。在全国率先完成52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90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800多万亩。深入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集成创新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加快粮食结构调整,提升粮食种植效益。2020年全省落实优质专用水稻2425.8万亩,占水稻播种面积62.8%;优质专用小麦2682万亩,占小麦播种面积63.3%。

  2.农民收入居全国第十一位,五年进七位,提升幅度全国第一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害,全省上下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脱贫攻坚步伐,有力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620元,比上年增长7.8%,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居中部第一位。“十三五”期间,我省农民收入增速连续五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农民收入水平在全国排位由2016年的第18位升至第11位,提升幅度全国第一;城乡差距越来越小,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6年的2.49:1下降到2020的2.37:1,且明显低于全国的2.56:1。

  3.“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带动脱贫增收成效显著,成为全国扶贫品牌

  2020年,我省坚持以实施到村到户产业扶贫项目为抓手,加强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合作社带动、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和贫困户自种自养,持续深入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成为全国扶贫品牌。

  全省共实施到村项目12030个、到户项目124.4万个,到户项目覆盖率91.0%。全省建设完善产业扶贫园区3253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41.7万户,发展自种自养且达标的贫困户58.5万户,分别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10%、141%和145%。全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带动扶贫对象人均直接增收2623元,较上年增长12.3%。

  4.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发展,“十三五”农业农村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省农业农村厅全力应对,实行厅级干部和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16个市农业农村部门服务制度,认真落实“省领导+厅领导+处室负责人”包保市的包保责任机制。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发展,积极解决农资供应和农产品销售难等具体问题500多个,累计为1600多家涉农企业开具民生保供物资证明。搭平台、建渠道,做好禽养殖场与屠宰加工企业、农批农超农商等对接,发布直供直销信息1000余条,稳定市场农产品供应。组织调度全省999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89家农资生产企业尽早复工;推动全省44295家种子、肥料和农药经营门店及时开门营业。协调解决涉农企业融资难,累计为全省3802家农业经营主体获得金融机构贷款85亿元。

  “十三五”期间,安徽“三农”人克服不利因素影响,顺利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农民收入、粮食产量、长江禁捕退捕、家庭农场数量、畜禽粪污和秸秆“两利用”工作等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超额完成生猪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三变”改革、村级集体经济强村、稻渔综合种养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皖美乡村正蓄势起航。

  5.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走在全国前列,“十年禁渔”开启新征程

  2020年12月31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安徽分会场活动在芜湖市举行,根据中央部署,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始实行10年禁渔。

  长江“十年禁渔”启动以来,我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长江禁捕退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将长江禁捕退捕纳入地方政府目标管理等考核内容。目前全省12722艘渔船退捕、30421名渔民退渔工作全部完成。

  6.全面实施“158”行动计划,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高起点推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2020年4月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启动实施“158”行动计划。

  紧扣围绕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遴选出长丰等24个县(市、区)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肥东荣建杭椒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35个主体开展第一批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示范创建,牵头召开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联盟联席会议。2020年,“一县一业(特)”示范创建县、示范基地创建主体有效克服了疫情、洪涝灾害等不利影响,呈现较快发展态势;“158”行动重点企业和园区产值正增长,好于全省农产品加工产值发展水平。“一县一业”全产业链创建和示范基地成为全省现代农业建设亮丽名片。

  7.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徽风皖韵新农村展现新风貌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2020年,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组织省对县级验收,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年行动期间,全省累计完成自然村改厕250.1万户,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发动3000多万人次参加“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国领先,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扭转了农村长期存在的脏乱差局面,村容村貌明显改善。1个县获得国务院人居环境整治激励、4个县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称号。建设美丽乡村中心村8290个,认定省级示范村1600个、重点示范村540个,乡村文化活动精彩纷呈,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江淮大地处处可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广大农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指数不断提升,为“十四五”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8.在全国首创“按图索麦(稻)”新模式,开辟专用粮食高质量发展新途径

  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基础上,我省以“提质量、促专用、增效益”为抓手,聚焦优质专用小麦、水稻生产开发,重点解决好“品种混种、混收混储、专用困难、效益不高”等问题,通过省级谋划调度、市级跟踪服务、县级统筹落实的三级联动方式,探索“单一品种、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单收、单储、单加工”的运营模式,主攻订单生产,并在全国首创绘制了优质专用小麦(水稻)种植地图,引导用粮主体实现“按图索麦(稻)”,推动优质专用粮食向纵深发展。

  2020年全省建成优质专用小麦万亩以上、水稻5000亩以上的单品种种植片527个,规模种植面积809万亩;落实优质专用水稻种植面积2425.8万亩,占水稻播种面积62.8%;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2682万亩,占小麦播种面积63.3%,实现了优质专用水稻和小麦面积占比过六成的跨越,带动种粮农民增收超30亿元。

  9.实施生猪生产“组合拳”,生猪产能恢复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省把恢复生猪生产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狠抓政策落地,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抓大场带小户加快补栏增养,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打出一套强力“组合拳”,生猪恢复生产取得了明显成效,生猪产能全面恢复,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2020年末,全省生猪存栏1419.3万头,同比增加30%,恢复至2017年末的100.2%,超过国家下达我省91%的恢复度9.2个百分点;其中能繁母猪存栏135.1万头,同比增加40%,恢复至2017年末的112.1%,奠定了生猪稳产保供的坚实基础。

  10.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两改革一发展”成效显著

  我省被列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以来,省委、省政府高站位谋划、强力度推进,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抓清查资产、界定成员、量化股权、推动股改、成立组织、颁发证书等关键环节,整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20年10月底,全省已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任务,共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1411.4亿元,集体土地1.7亿亩;确认集体成员5000多万人,做到应确尽确;16324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部组建,法人登记、证书发放全部完成,特别法人地位得到落实;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有效发挥,10812个村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覆盖率达到68%;2200个村纳入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扶持范围,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村均经营性收入达到28万元,空壳村基本消除,薄弱村数大幅下降,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强村比重达到8.6%。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农村新型集体产权制度初步建立,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充分盘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显著增强,进一步巩固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了城乡要素流动和协调发展,健全了乡村全面振兴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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