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意见和天津市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依据《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农业农村部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等文件精神和我市工作实际,在征求10个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及18家市级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意见》和《天津市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
二、主要内容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意见》分别从明确鼓励投资的重点领域、建立有效政策支持体系、搭建投资对接服务平台、加强组织保障四个方面进行阐述。1.明确了8个重点鼓励投资的重点领域;2.建立6个有效政策支持体系;3.搭建5个投资对接服务平台;4.从3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
《天津市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分别从总体要求、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创新社会资本投入模式、打造合作平台、营造良好环境五个方面进行阐述。1.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2.细化了以下13个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3.提出了5种创新社会资本投入的模式;4.打造了4个合作平台;5.从组织领导、政策激励、项目服务、宣传引导4个方面营造了良好环境。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0/ZCJD152022/202207/t20220711_5931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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