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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作物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9     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作物品种

  研发与推广后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农科院、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进一步提升优良品种覆盖率,我委商市财政局同意,制定了《天津市农作物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农业农村委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杨爱宾;联系电话:28450538)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农作物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

  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市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鼓励育种单位选育推广高产高效、绿色优质农作物品种,充分发挥良种在农业增产上的基础支撑作用,依据《天津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立足优势种业,聚焦品种研发和应用两个关键环节,激发科技创新动能,加速良种推广应用,促进农业增产增收,为实现国家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做出重要贡献。

  二、补助品种

  本项目补助范围为本市水稻、小麦、鲜食玉米、黄瓜、花椰菜、芹菜、甜瓜等7类优势农作物品种。

  三、补助对象

  本项目补助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育种单位:

  1.在本市注册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育种单位;

  2.具有农作物品种研发的基础条件和创新能力;

  3.近5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实施期限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2022年至2025年。

  五、补助内容

  本项目对符合有关要求的农作物品种,按照推广面积给予不同档次及标准的一次性后补助。每年补助品种不超过10个,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确定具体个数。

  (一)品种要求

  1.通过品种审定或登记(不含花椰菜、芹菜);

  2.取得植物新品种权证书;

  3.推广应用达到一定面积。

  (二)补助档次及标准

  根据品种近5年累计推广面积,确定不同档次和后补助标准。

  第一档:水稻、小麦品种推广面积达到400万亩及以上,其它作物品种推广面积达到60万亩及以上,补助资金200万元;

  第二档:水稻、小麦品种推广面积达到200万亩及以上,其它作物品种推广面积达到40万亩及以上,补助资金100万元;

  第三档:水稻、小麦品种推广面积达到100万亩及以上,其它作物品种推广面积达到20万亩及以上,补助资金50万元。

  推广面积依据种子销售量、推广应用证明及生产实际表现等综合确定。种子销售量依据种子入库单据、出库单据、销售发票、销售台账、资金往来账目等材料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品种销售情况审核报告确定。

  六、实施程序

  (一)发布通知。市农业农村委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每年印发申报通知,布置当年申报工作。

  (二)提交申请。育种单位自愿申报。每个申报单位每类作物每年限报1个品种。联合选育的品种,申报单位应为第一育种单位,且联合育种单位无异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附相关申报材料,提交所属区农业农村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委。

  (三)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委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后补助标准,审查申报材料,对申报品种进行评审排序。同一档次内,优先支持本市推广面积较大的品种,并按照品种实际推广面积比该档要求推广最小面积的增加幅度进行排序,确定本年度后补助品种。

  (四)结果公示。通过市农业农村委官网向社会公示本年度后补助对象和品种。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委商市财政局将后补助资金列入下年度市级财政预算。预算资金下达后,按照有关程序规定,拨付补助对象。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市农业农村委负责后补助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商市财政局落实补助资金。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本辖区内育种单位申报以及材料初审上报等工作。

  (二)严肃失信惩戒。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则取消补助资格,收回补助资金,四年内不能申报后补助项目。按有关规定将失信行为列入征信记录,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加大社会监督。市区两级农业农村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有关政策内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宣传,强化公众监督。

  

  附件:天津市农作物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附件:

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作物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天津市农作物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项目申报书.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0/ZCFG152022/202207/t20220705_5926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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