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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蓝绿交织、舒朗有致的副中心特色美丽乡村

发布时间:2022-07-19     来源: 北京市农村农业局     作者:佚名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局获悉,《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发布,开启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新征程。“十四五”时期,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优先发展农业农村,集中力量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展目标:示范引领京津冀农业“高精尖”发展

  《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开启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新征程,到2025年,乡村振兴取得关键性进展,在北京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树标杆、做表率。一二三产深度融合,重要农产品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示范引领京津冀农业“高精尖”发展,具有副中心特色的乡村产业体系构建取得新成效;乡村建设行动深入推进,率先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任务,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优势逐步转化为农村发展的新引擎;农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精神风貌不断提升,乡村文化振兴取得新进展;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现代乡村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农民收入显著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民迈入富裕新生活。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取得关键成果;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美丽宜居乡村全面建成;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社会和谐繁荣稳定;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农村居民生活更加美好,农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通州区乡村振兴主要指标是到2025年:

  产业兴旺。蔬菜产量增长到50吨;蔬菜播种面积发展到18万亩;绿色有机产品总量达到市级要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5%;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收入达到市级要求。

  生态宜居。农村供水计量收费率≧99%;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99%;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市级要求;新创建首都森林村庄23个;村庄综合文化室覆盖率>99%;市级以上文明村占比达到市级要求;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达到7%。

  治理有效。民主法治示范村覆盖率达到30%;乡村治理满意度>95%;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满意度>96%;城乡居民收入比优于市级水平;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优于市级水平;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配备数量达到市级要求。

  《规划》提出空间布局是,在北京城市副中心控规基础上,按照核心区、过渡区和保障区三个圈层,“十四五”时期规划“三带、三圈层、多点”乡村振兴空间布局。即: “三带”为大运河文化产业带、潮白河运动休闲带、凉水河滨水文化产业带。“三圈层”核心区为城市副中心和亦庄新城(通州部分),过渡区为紧邻核心区的张家湾、宋庄、潞城、台湖和马驹桥5镇,保障区为南部四镇漷县、于家务、西集、永乐店新市镇。“多点”即多区域发展民宿集群、产业园区、农业园区、特色村落等。

  重点任务:打造副中心特色、绿色农业产业先行区

  《规划》重点指出,“十四五”时期,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将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夯实农业产业发展资源基础,打造种业创新高地,着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培育副中心“运河品牌”精品乡村旅游,创新副中心新型服务业,构建副中心特色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打造副中心特色、绿色农业产业先行区。

  打造种业创新高地。立足副中心首都科技资源富集优势,抓好“种业”这个第一产业的“高精尖”行业,落实国际种业科技园区提升工程,充分利用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聚集优势,紧紧围绕种业创新攻关,高质量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努力打造种业创新高地。

  打造副中心都市型现代农业。突出农业基础地位,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提升区域内生产自给能力,推动保障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安全,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深挖农业多种功能和价值,全面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发展副中心精品乡村旅游。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民宿,策划若干美丽乡村旅游线路,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标杆性精品乡村旅游产品,讲好“运河品牌”故事,全面提升副中心乡村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包括培育特色乡村旅游品牌。主要是创建大运河文化旅游产业带、凉水河滨水文化产业带、潮白河运河休闲产业带3条精品旅游产业带,打造“运河人家、影都人家、漕运人家、艺术人家”等8大特色主题民宿集群,并打造一批美丽休闲乡村,加强乡村旅游设施配套。

  乡村建设:培育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样板村

  《规划》指出,坚持副中心标准,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分类指导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短板,落实长效管护制度,增强乡村生态功能,提升村庄宜居水平,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分类有序推进四类村庄建设。坚持规划先行、有序实施,遵循城乡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四类”村庄建设,构建蓝绿交织、舒朗有致的副中心特色美丽乡村。

  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坚持首善标准,接续推进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及“百千工程”,统筹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村庄文化特色,培育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样板村。

  其中: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统筹推进“清脏、治乱、控污、增绿”及“三清一改”,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模式,引导各村将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确保“十四五”期间各村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合格率100%,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20%,生活垃圾无害化率100%、回收利用率37.5%,村民源头自主分类投放率90%以上。

  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巩固“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推动村庄道路建设提质扩面,立足精细化管理,规范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适度超前规划各乡镇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村村通公交”服务质量。按照“畅安舒美”的要求,以西集北运河大堤路、于家务新张南路等“最美乡村路”为示范,批次推进“美丽乡村路”建设,乡村公路及桥梁全部设置内容规范、齐全的养护公示牌,完善路灯、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到2025年,乡村公路中等路始终保持在90%以上。

  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提升农村教育服务能力,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一批优质镇村托育机构,承接北京学校、北京黄城根小学(通州校区)、物资学院附属中小学等一批市、区优质学校学生及搬迁市属国企、国际企业等外来职工子女课后托育服务,办好学前教育;完善健康乡村建设,完善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卫生设施及乡村医生配置,多渠道选聘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及人员胜任能力。到2025年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配备数量达到市级要求;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结合村庄规划设立幸福晚年驿站、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村庄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45%。

  构建蓝绿交织的乡村公共空间体系。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优化耕地、林地布局,持续推进耕地“化零为整”,提高土地成片化利用效率,形成大林大田、林田交融的复合生态系统。加强村庄绿化,能绿则绿、见缝插绿,村庄绿化覆盖率超过30%,乡村道路林荫率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两轮百万亩造林工程,“十四五”时期,实施100个精品乡村公园建设,打造传承村史文化、彰显生态魅力、配置复合功能的村民休闲活动与公共交流空间,单个公园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公顷。结合宋庄艺术创意小镇、张家湾设计小镇、台湖演艺小镇等特色小城镇建设,通过系统规划实施镇区道路绿化、镇区中心公园、公共开放空间、环镇生态景观带等绿化景观提质建设,塑造与地域文化主题匹配的“一镇一景”的绿化景观风貌特色。到2025年新创建首都森林村庄23个。

  农民增收:农民迈入富裕富足新生活

  《规划》指出,以切实提高农民收入为基本出发点,发展特色农业、拓展就业渠道、深挖农村土地价值、适度提升社保待遇,提升农民经营性、报酬性、财产性、转移性四项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使农民收入显著提高,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农民迈入富裕富足新生活。

  深挖农村内部增收潜力。聚焦城市副中心居民高端需求,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高效高质农业,创新产销模式,借助二三产带动,保障农民经营性收入。

  拓展就业渠道带动增收。加强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十四五”期间,每年完成2000名农民职业培训;提供岗位增加就业机会。借助副中心和功能性特色小城镇建设、环球影城开园等契机,增加城市服务管理类就业岗位;搭建平台畅通就业渠道。全面优化农民就业环境,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建立用工信息发布平台,畅通农民就业与企业用工信息渠道,为求职群体提供全方位、不断线服务。

  扩大农民财产性收入。深挖农村土地价值。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动力激活农民财产收益,探索集体土地多元利用。以镇级联营公司为运营主体,统筹集体土地资源,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综合效益;激活农村房屋权利。研究农民房屋使用权、适度放活农民住宅财产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支持发展经营性项目,如商铺、农家院、民宿旅游等;提高股息权利收入。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资金、技术、劳动力、无形资产等各种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增加农民股份的财产性收入。

  

  


原文链接:http://nyncj.beijing.gov.cn/nyj/zwgk/zygz/nmzs/2121486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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